目前國家能源局等部門正在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牽頭落實充電樁相關扶持細則。多位充電樁企業人士表示,未來可能出臺對于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補貼,補貼比例最高有望達到40%,充電站建設最高有望補貼300萬。業內預期,補貼細則有望在2016年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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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2020年前將推廣1萬輛新能源汽車 按中央0.7~0.9比例補貼
11月9日,沈陽市政府網站上發布了《沈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5-2020年)》,意味著沈陽將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
此次推廣的車型以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為主,鼓勵將淘汰的黃標車更新為新能源汽車。日后,新增的公務車,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沈陽新增的公交、出租、物流和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將不低于30%。
到2020年,沈陽將完成1萬輛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目標,同時進行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預計建設充電站120座、充電樁7200個。
政府給予補助,鼓勵市民購買
此次新能源汽車推廣,沈陽將以公共服務領域為突破口,以城市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領域為重點,同時在汽車租賃、郵政、環衛、 通勤及私家車等領域推廣。
要求沈陽更新和新增的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以插電式混合動力(氣電混合)汽車為主。通過鼓勵政策,引導出租車行業使用新能源汽車,并且更新和新增的出租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更新和新增的公務車及租賃用于公務使用的車輛,除特殊需要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
以此同時,快遞、通勤及物流車也將成為推廣重點,貨運車輛如使用新能源車輛,將可享受市內禁行限制的適當放寬政策。新能源環衛車將納入年度車輛采購計劃,新增和更新的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同樣不能低于30%。
個人用車方面,除大力宣傳外,政府還將通過補助和建設新能源汽車體驗場等辦法,讓市民了解和購買新能源汽車。對于報廢的黃標車,政府將制定鼓勵性政策,引導將淘汰的黃標車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在補助政策上,方案規定,新能源汽車地方補助資金將納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車輛采購將按照地方與中央0.7~0.9:1的比例補助,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全價的60%。對提前淘汰報廢黃標車更新為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再給予適當獎勵。
增加充電設施,地價給予優惠
新能源汽車廣泛使用后,配套的基礎設施是否完善,將影響到新能源環保工作的長足發展。對此,政府將編制沈陽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及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規劃。利用現有停車場(位)、加油(氣)站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保持現有用地使用權及用途不變,新建充電站用地性質要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性質確定,土地價格給予優惠。
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可以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充電電價執行國家統一的電費標準。鼓勵利用低谷電和可再生能源電力資源,充電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
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新建公用、自用、專用停車場站的規劃審批及設計中,充電樁與車位配套率不低于10%。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規劃建設適當規模的公共充電設施,在商場、車站(地鐵口)、機場等公共場所停車場建設一定數量的充電終端;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內部停車場所,要充分考慮職工購買新能源汽車的需要,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規劃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配建充電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