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強綜合政策及服務體系保障
?。ㄒ唬┞鋵嵑屯晟仆恋厥褂脙灮菡?。政府土地儲備機構有償收回光伏企業因兼并重組而退出的土地,按規定支付給企業的土地補償費可以用于企業安置職工、償還債務等支出。兼并重組涉及的劃撥土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光伏企業兼并重組中涉及土地轉讓、改變用途的,城鄉規劃、國土管理部門等在依法依規前提下加快辦理相關規劃和用地手續。
(二)完善企業債務處理和職工安置政策。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妥善處置企業兼并重組的債權債務關系,確保債權人的合法利益。支持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資金等參與被兼并企業的債務處置。落實完善兼并重組職工安置政策,穩妥解決職工再就業、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和轉移、結算拖欠職工工資等問題。指導地方將企業兼并重組職工安置工作與保障職工權益統籌考慮,認真落實《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6號),對采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企業,給予穩定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三)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企業兼并重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作用,加強兼并重組信息交流。加大區域發展指導,避免企業區域性過度集中和惡性競爭,避免并購競爭激烈導致收購成本過度提高。完善光伏企業兼并重組信息服務,加強相關信息披露,推動企業兼并重組信息服務專業化、規范化發展。
?。ㄋ模┙⑼晟萍娌⒅亟M組織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兼并重組工作部際協調小組的作用,統籌協調有關重大事項。各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形成合力,提高光伏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效率,推動兼并重組工作有效開展。各地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和服務體系,積極協調解決本地區光伏企業兼并重組重要問題,可根據本意見和本地情況制定優化光伏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具體方案,促進光伏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有序開展。有關重大事項及時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