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推動組建動力電池創新平臺、加快充電設施建設、擴大城市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培育經濟新動能的重要抓手、發展新經濟的重要內容。從會議釋放內容看,國務院此番提出的政策措施頗具現實針對性。據記者觀察,從針對問題看,這些政策措施在“補短板”“強基礎”“擴市場”“提品質”“引資金”等五個方面打出“組合拳”。
首先是加快實現動力電池革命性突破。會議提出,推動大中小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組建協同攻關、開放共享的動力電池創新平臺,在關鍵材料、電池系統等共性、基礎技術研發上集中發力。中央財政將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加大對動力電池數字化制造成套裝備的支持。
這是“補短板”之舉。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董揚表示,目前我國車用動力電池與一些發達國家有相隔一代的水平之差,對中國來說要逐步達到世界平均水平,需要材料、裝備、生產、市場等各方協同發展。
二是“強基礎”。會議提出要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明確地方政府、業主、開發商、物業和電網企業等責權利,推動落實住宅小區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機場景區及其他社會停車場等建設充電設施的要求。
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認為,當前既要推進充電設施建設,加強技術研發,建立方便、快捷的充電服務網絡,也要加快電池等核心零部件維修保養體系建設,探索科學有效的商業運營模式,以適應新能源汽車發展需要。
在“擴市場”方面,會議提出擴大城市公交、出租車、環衛、物流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同時強調,中央國家機關、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
另外,對于業內人士反映我國新能源汽車品質不高的問題,會議給出“提品質”之策:完善準入標準,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發展新能源汽車+物聯網,強化生產企業對新能源汽車的安全監控、動態檢查,建立懲罰性賠償和市場退出等機制。
此外,會議還提出要完善財政補貼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實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的要求,破除地方保護,打擊“騙補”行為。在“引資金”方面,會議提出,建立合理投資回報機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整車租賃、電池回收利用等服務領域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