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獲悉,近日,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司下發了關于征求《關于規范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對光伏電站使用林地作出明確規范,其中特別提到,灌木覆蓋度低于30%的林地,原則上不能發展光伏電站。航禹太陽能執行董事丁文磊告訴記者,目前該通知還只是摸底階段,有望在年內頒布。
實際上,今年以來,國家林業局組織中國林科院專家組成3個調研組,分赴多省調研光伏電站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情況。值得注意的是,9月14日,國家林業局便印發《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和《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的通知,對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進行規范,這進一步為規范光伏電站使用林地明確了方向。
部分電站或面臨拆除風險
國家林業局方面表示,近年來,我國光伏產業發展迅速,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對土地需求大幅上升,也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占用林地的需求,一些地方出臺了光伏電站的電池組件陣列用地不辦理建設用地手續,允許采取租賃等多種方式有償使用的政策,給林業部門嚴格管理林地帶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
“說明高層已經注意到了占用林地建光伏電站的問題,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丁文磊表示,目前行業建設光伏電站占用林地確實比較普遍,主要原因在于電站建設此前只走國土資源部,而上個月底,國土資源部與國家林業總局已經達成信息共享協議,以后就不會存在占用林地大面積建設光伏電站的情況。
記者了解到,今年8月26日,國家林業局與國土資源部進行數據資料交接,國家林業局準備將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林權登記資料移交給國土資源部,同時,國家林業局計劃將掌握的其他林業土地資源數據根據需要與國土資源部共享。此前,光伏企業在項目開發中往往會遇到“一地兩證”的困擾,即該土地在國土資源部門被劃為荒山荒地,但在林業部門卻顯示為林地。
根據國家林業發下發的征求意見稿,實行“以地定場”,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及周邊2公里范圍內、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以及重點國有林區的林地,為光伏電站禁止建設區域,其他生態區位重要、生態脆弱區域、地貌破碎區域的林地,為光伏電站限制建設區域。
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禁止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有林地、疏林地及其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光伏電站建設應避讓成片灌木林區域,可以使用灌木覆蓋度低于20%的林地;灌木覆蓋度低于30%的林地,原則上不能發展光伏電站。
此外,在光伏電站電池組件布設方式方面,禁止電池組件采用固定平鋪方式,禁止光伏電站場地進行高強度削坡填溝,場地平整應當盡可能保護原有植被。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指出,國土資源部和國家林業局下一步可能會對光伏發電項目違法使用林地進行全面清理排查,一些違建項目會面臨被拆除的風險。
“應該說會有這個風險,要么就繳土地占用稅,變更土地用途,要么強制拆除或補交土地使用費。”丁文磊表示。
屋頂分布式光伏迎來機遇
“光伏利用出路在屋頂,隨著用地政策的收緊和嚴格,今后將有更多的屋頂分布式光伏成為主流。”丁文磊告訴記者。
業內認為,分布式光伏發電充分利用了太陽能廣泛存在的特點,并且避免了集中建設的場地限制因素,具有建設靈活的特點,國家林業局對地面電站用地的嚴格,一定程度上給屋頂分布式光伏帶來了契機。
蕭函指出,林地使用規范的出臺有利于因地制宜利用廢棄土地、荒山荒坡、農業大棚等建設就地消納的分布式光伏電站,對分布式光伏的發展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同時隨著光伏林業用地政策的明晰,將使電站開發有法可依,從而有效避免行業內的混亂現象。
今年3月16日,國家能源局下發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明確2015年全國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為1780萬千瓦,與往年不同,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全部自發自用地面分布式光伏項目不限制建設規模。
不過,一位光伏研究人士認為,盡管國家鼓勵分布式光伏建設,但在實際建設過程中,地面電站因相對較高的投資回報率,投資商、地方政府、銀行傾向于支持地面電站建設,分布式電站競爭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