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多家在港上市的新能源公司正醞釀把自己的部分電站業務分拆出來并打包上市。就在此前,傳出類似上市計劃的企業已包括阿特斯太陽能(下稱“阿特斯”)、晶科能源、正泰集團下屬電站業務等。如果再算上其他擬上市的公司,那新能源IPO企業有望在今年達到5家之多。
目前,市面上流行的一種上市模式是:企業將在手的持有電站拿出,放入一個叫做Yield Co(下稱“YC”)的固定收益成長性公司中并做IPO,目前海外類似的企業已有10多家。YC是什么樣的模式?為何諸多公司會追逐這一做法且單獨拆分電站公司,其利弊又在哪里?
Yield Co到底是什么?
YC最初的發源地在美國。2013年7月,NRG Energy就推出了“NRG Yield”,后者含有光伏和其他常規發電資產。2014年7月,美國公司Sun Edison也向外界公布了TerraForm Power這個YC平臺,受到6億美元左右的資金追捧。
海外光伏巨頭SunPower和First Solar也在打算將兩家公司的部分電站資產裝入到YC平臺中,再向市場申請IPO,可見這股YC的暖風已在資本市場上興風作浪。
阿特斯董事長兼CEO瞿曉鏵曾對媒體透露,僅去年,美國光伏業就通過YC實現了100多億美元融資,在美國交易的項目加起來,總市值有140億美元左右。
瞿曉鏵表示,YieldCo準確的定義是,在這一平臺下放入“已運營的、低風險、有固定回報類”的電站資產。YC可再單獨向美國申請IPO,并獲得融資。
現階段,電站募集資金的模式有幾種:第一是可轉債,如聯合光伏截至目前拿到了總額約30億港幣的可轉債,為其后期電站業務發展保障了資金需求;第二,類似江山控股,將公司的一部分股份配發出去,如4月底其配售了11.7億股的新股,這部分新股占擴大后股比的11.92%;第三,“綠能寶”的理財收益產品,其結合現有互聯網及融資租賃業務為一體,現在發售的16號產品年化收益率為11.9%。
而在海外,還有一種發電資產擔保債券的模式:即把一些小型的、評級高、質量優的分布式屋頂光伏電站項目租賃合同打包,于公開市場來發債券。此前,阿特斯也采用過。
第五種則是Solarcity模式。在美國的Net Metering(凈計量電價)政策下,Solarcity與居民簽訂20年的協議,為其建設及維護屋頂光伏系統、提供發電服務。用了該光伏系統后,美國人將節省較高的家庭電費,并把其中一部分與Solarcity分享,且作為光伏系統的租賃費。這是一種新的、獨創性融資方式,可被看做“事后融資”。
而YC則具有固定收益、成長性和上市等三大特性。協鑫新能源首席財務官周天白就對記者說,YC的管理方會挑選部分成熟的電站項目,將它們的資產、購電協議及相應現金流等等,裝入至YC平臺中,YC的投資者也會獲得固定收益。YC從投資者那里拿到的融資額,會重新拿出來給YC管理方(即光伏公司),用于新電站項目的建設,實現了電站的資金正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