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臺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收費標準,自6月1日起執行。
按照新價格政策,充電服務企業可收取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量收取,每千瓦時收費上限標準為當日本市92號汽油每升最高零售價的15%。據測算,服務費加上電價費用,電動汽車動力成本約為同款燃油汽車的50%-60%左右。充電服務費的收取針對的是公用充電樁領域。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充電服務收費上限:目前充一度電0.97元
今年4月29日起北京市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為6.46元/升,則充電服務收費上限標準為6.46元的15%,即0.97元/度。油價上升,充電服務費相應上升,油價下降,充電服務費相應下降。
電動汽車動力成本:同款燃油車50%-60%
以北京市銷售相對較好的北汽E150EV電動汽車為例(100公里平均耗電16度),當油價在6-10元/升區間變動時,充電服務費為每度電0.9元-1.5元。向電力公司直接報裝的充電服務設施按大工業用電價格標準執行,按此測算,加上電價費用,電動汽車動力成本約為同款燃油汽車的50%-60%左右。
觀點:
在推廣新能源汽車方面,無論是相關扶持政策,還是充電樁及配套基礎設置建設,北京市一直走在全國前列。隨著電動汽車的增多,充電服務及價格也需要有相應的規范。
考慮到目前充電服務市場還處于培育階段,此次北京市出臺的電動汽車充電服務新價格政策,主要是為了規范收費行為,促進電動汽車推廣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引導經營企業進入市場提供充電服務。該收費政策保持了電動汽車使用的成本優勢,充電服務收費標準實行與燃油價格掛鉤機制,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隨油價變動自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