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球光伏行業邁過了“產能過剩”的門檻,中國光伏企業發展也走到了一個至為關鍵的歷史節點。門外,是希望,是憧憬,是奮斗,門內,有歡悅,有驕傲,有遺憾……
1、分布式光伏新政落地15條措施重燃開發熱情
2014年9月4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政府對分布式光伏的長期支持態度,并針對上述難題開出“全額上網”電站享受標桿電價、增加發電配額、允許直接售電給用戶、提供優惠貸款、按月發放補貼等一系列新政。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解決了分布式光伏的定義擴展問題。規定利用廢棄土地、荒山荒坡、農業大棚、灘涂、魚塘、湖泊等建設就地消納的光伏電站,在地面或利用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設施建設、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東北地區66千伏及以下)、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且所發電量主要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光伏電站項目,均列入分布式光伏電站范疇。
點評:2014年,分布式光伏可謂是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為支持分布式光伏,發改委、能源局、國家電網、稅務總局等部門相繼出臺了多項法規和文件,而更高層面的國家宏觀能源方針,更是自2012年以來始終都在向分布式光伏傾斜。而這次的政策可以說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全面詳細,超出市場預期,一掃阻礙分布式市場啟動的諸多制約,點燃了分布式光伏市場的開發熱情,但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盡管精確數據尚未披露,但從現有數據判斷,肩負“拯救光伏制造業”重任的分布式光伏無法完成2014年新增裝機目標已無懸念。這是行業的尷尬,也是政策推動者的尷尬。究其根本,目標虛高,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刺激政策又遠遠領先于市場的消化能力,是“獨享專寵”的分布式光伏出師不利的關鍵。
2、第一、二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推出擴容至30個
12月24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3項與光伏建設相關的文件,要求做好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工作、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做好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
隨著此次文件發布,我國第一批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擴容至30個,并且,能源局特別要求電網企業力爭使具備并網條件的項目在12月底前實現并網運行,這預示著年底將會出現一波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的小高潮。
在有關推進示范區建設的通知中,能源局宣布,新增江蘇鎮江經濟開發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省嘉興光伏高新區等12個示范園區。在這30個示范區中,長三角區域就占了17個。而這種情況的出現絕非偶然,在能源局公布的前三季度光伏發電簡況中,江蘇、浙江兩省累計分布式并網容量最多,分別達到70萬千瓦和46萬千瓦。
點評:30個示范區中,長三角區域就占了17個。這些分布式示范項目主要放在光伏大省和經濟發達的沿海區域,似乎既有扶持當地光伏產業的考慮,大概也考慮到了當地的財力。然而,第一批18家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在初期推進過程中便不盡如人意。上半年相關部門抽查時,一些園區甚至交了“零分”,究其原因,遭遇的最大掣肘依然是“難以盈利”,投資回報風險較大。盡管,能源局中途甚至對示范區建設下“最后通牒”,而此次,示范區數量再擴容至30個,2015年,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能否進展順利而又盡如人意,便只能拭目以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