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體工作與任務分解
(一)北京市
北京市計劃到2015年底在公共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8507輛,重點在公交、出租、租賃、貨運物流、環衛等領域推廣應用,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廣機場內部、大型場站內部等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其中推廣電動公交車1597輛、電動出租車2200輛、電動租賃車3000輛、電動物流車470輛、電動環衛車1230輛、燃料電池商用車10輛。建設充換電站3座,充電樁6748個,其中5900個交流充電樁、848個直流充電樁。
公交車:一是持續推進長安街沿線等重點線路電動化;二是積極推進BRT線路電動化;三是推進新城城區主要公交線路采用電動公交車;四是在軌道交通接駁微循環線路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五是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推廣應用雙源無軌電動公交車;六是在市郊線路等推廣應用增程式電動公交車;七是推動機場運營車輛電動化。到2015年推廣電動公交車1597輛。
電動出租車:一是在市區出租車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示范運營;二是進一步加快發展區域電動出租車,實現郊區縣全覆蓋,實行運營規?;?、可持續,建設安全、綠色、便捷的交通網絡。到2015年推廣應用電動出租車2200輛。
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積極開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建設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網絡,到2015年推廣應用電動租賃車3000輛。
電動物流車:聚焦末端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在郵政快遞、電子商務末端物流等領域推廣應用電動物流車470輛。
電動環衛車:進一步優化電動環衛車示范運營,在城市核心區逐步實現環衛車輛純電動化,功能擴展區發展純電動環衛車輛,推廣電動環衛車1230輛。
燃料電池商用車:支持開展燃料電池客車研制及示范運營,重點針對燃料電池電堆、關鍵零部件、整車系統集成及研發等方面開展工作;探索燃料電池車輛配套基礎設施模式,探索燃料電池車輛用加氫站規劃及運營模式。到2015年,燃料電池商用車推廣應用10輛。
充電設施:到2015年,建設充換電站3座,充電樁6748個,配套完成1—2座燃料電池車輛用加氫站的建設和示范應用,公用充電樁采用“政府主導、統籌建設、專業運營”的方式,公共場合規劃建設不低于10%的充電設施,在五環內初步建成5公里半徑快速充電網絡,并建設充電樁運營管理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