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網站22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計劃行動的通知》,大力推動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按照國務院要求,工信部、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環保部、住建部、能源局印發《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方案(2014-2015年)》。
根據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標,2014年至2015年,在京津冀地區公共交通服務領域共推廣20222輛新能源汽車。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區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
充電設施建設方面,2014年至2015年,京津冀地區共新建充/換電站94座,充電樁新增1.62萬個。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區充換電站總數將達到112座,充電樁總數將達到19657個,基本建成以保障運行為前提,建設規模適度超前的充電設施網絡。
方案全文如下
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方案
(2014-2015年)
為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相關部署,大力推動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積極創建綠色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有效促進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實現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目標,針對北京、天津、河北城市群(石家莊(含辛集)、唐山、秦皇島、邯鄲、保定(含定州)、邢臺、廊坊、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在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根據京津冀三省市依據《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報送財政部等部門的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編制本工作方案。
一、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車輛及污染物排放基本情況
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領域機動車基本情況。截至2013年底,京津冀地區公交及出租等公共交通領域機動車為22.28萬輛,其中公交車5.39萬輛,出租車16.89萬輛。北京市公交車2.2萬輛,出租車6.8萬輛;天津市市內公交車為1萬輛,出租車3.19萬輛;河北省內公交車共2.19萬輛,出租車6.9萬輛。
機動車排放污染及控制情況。京津冀地區近年來細顆粒物污染嚴重,霧霾天氣頻發,雖然京津冀地區陸續通過機動車總量調控及交通限行等方式加大了對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的控制,但由于機動車保有量基數大、增量高,機動車排放在大氣細顆粒物污染占比居高不下,2014年,京津冀地區約20%-35%細顆粒物來自機動車尾氣排放。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車輛具有日均行駛里程長、單車污染物排放量高等特點,單車污染物年排放總量遠高于私家車,在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將有助于有效降低大氣污染物含量,改善空氣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