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通過了《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這標志著寧波將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為契機,通過政府統籌協調、政策扶持,推進寧波市節能減排和促進城市空氣污染治理,帶動新能源汽車整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產業發展。
據了解,寧波已成立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補助資金。在示范推廣期間,對購買符合國家和寧波相關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中央財政補貼資金1∶1比例的額度給予補助;對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投入,按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給予20%的補助。除老三區外,其他縣(市)區示范推廣新能源汽車補助,可參照實行,補助資金由屬地財政承擔。寧波還提出,要創新發展新能源汽車商業租賃模式,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運營單位組建新能源汽車租賃公司,采取長期租賃和分時租賃的方式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大力發展以市區短途代步出行為目的的純電動汽車自駕租賃(微公交)服務模式。要落實工作責任,強化考核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