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通過《關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區域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確定蘭州等28個城市或區域被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城市。8月14日,記者從蘭州市財政局獲悉,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方面,蘭州市決定先從較易推行的營運性公交車、出租車入手,目前基本確定先期投入60輛純電動公交車進行試點運營。
據悉,按照國家相關要求,2013年—2015年,蘭州市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應不低于5000輛;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于30%;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
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截至2014年6月,蘭州市已建成1座電動汽車充電站——蘭州段家灘電動汽車充電站,配置充電機3臺、充電樁3臺,配套建設配電系統、充電系統、計費系統和監控系統,另建成交流充電樁82臺,目前蘭州供電公司正在對現有充換電設施進行技術升級改造。為了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進度,目前蘭州市發改委正在牽頭編制新能源汽車發展總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