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貫徹落實《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進一步形成統一、系統、規范的清潔生產技術支撐文件體系,指導和推動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國家發改委會同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有關單位對已發布的相關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整合修編,同時新制定了關于電池、光伏、再生鉛等7個行業的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其中,《電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由中國輕工業清潔生產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輕工業化學電源研究所、中國電池工業協會、浙江南都電源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超威電源有限公司、廣州市虎頭電池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古越電源有限公司等機構和企業聯合起草。該指標體系對電池生產企業的生產工藝及設備、資源和能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污染物產生/控制、產品特征及清潔生產管理等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其評價基準值代表了國內電池行業清潔生產先進水平。電池生產企業參照多項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不同分為清潔生產領先企業、清潔生產先進企業或清潔生產基本水平企業。該指標體系適用于鉛蓄電池、鋅錳電池(糊式電池、紙板電池、疊層電池、堿性鋅錳電池)、鋅空氣電池、鋅銀電池、鎘鎳電池、氫鎳電池、鋰離子電池、鋰原電池等生產企業。值得注意的是,該指標體系除適用于電池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外,也可作為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證管理等制度。
《光伏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規定了硅太陽電池生產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適用于硅太陽電池生產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以及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同時還適用于新建或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保核查、行業準入等管理制度,適用于鑄錠/拉棒、切片、電池、組件等單一工序或多工序硅太陽電池生產企業,不適用于非晶硅太陽電池生產企業。
《再生鉛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對再生鉛的清潔生產指標分為: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和能源消耗指標、資源綜合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產品質量指標和清潔生產管理指標等六類。該指標體系不適用于含鉛廢渣綜合利用企業,以及原生礦合并處理含鉛廢料的企業。同時,若再生鉛企業無火法精煉或電解精煉工序,則該企業的產品為粗鉛鉛錠;否則,產品一律為電解鉛錠、鉛合金錠或精煉鉛錠。該指標體系將再生鉛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行業清潔生產水平先進、行業清潔生產水平中等、行業清潔生產水平一般。
以下為征求意見稿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征求對電池工業等7個
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發改辦環資[2015]662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有關行業協會,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進一步形成統一、系統、規范的清潔生產技術支撐文件體系,指導和推動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我委會同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有關單位對已發布的《電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磷肥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氮肥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清潔生產標準氮肥制造業》(HJ/T188-2006)、《清潔生產標準鉛蓄電池工業》(HJ 447-2008)、《清潔生產標準合成革》(HJ 499-2008)等相關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整合修編,同時新制定了一批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請你們就制(修)訂后的《電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肥料制造業(磷肥)清潔生產評價指標評體系》(征求意見稿)、《光伏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鎳鈷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銻行業(生物制劑)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再生鉛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合成革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研究提出書面意見,并于2015年4月10日前將意見反饋我委。以上征求意見稿的電子文本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意見征求”專欄(www.ndrc.gov.cn/yjzq/)下載,紙質材料不再附送。
聯系人: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朱凱
電 話:010-68505571
傳 真:010-68505594
電子郵箱:fgwhzshbc@126.com
聯系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扈學文
電 話:010-84919901
傳 真:010-84914626
電子郵箱:qjscpjzbtx@163.com
附件:
1. 《電池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