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監管、行業自律”,是3月11日發布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對完善國內汽車生產行業發展提出的方向與要求。《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體系,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尤其是對產品一致性的核查將進一步加強。與此同時,自4月1日起,新建企業和申請變更企業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應在企業基本信息中設立專門章節,描述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并附上《汽車生產企業誠信自律承諾書》。
由于現行政策不再批準新建傳統汽車企業,因此,在各路資本大量涌入新能源汽車并參與投資興建的浪潮中,該《通知》對這一領域的規范引導意圖更為明顯。自年初以來,行業騙補風波尚未平息,加強政府監管和企業誠信自律被視為解決個中亂象的根本之道。
準入環節不可或缺
“盡管騙補行為僅存在于少數國內企業中,但既然出現諸多不良現象,就充分暴露了管理體制的漏洞。”上海交通大學汽車節能技術研究所所長殷承良說,“每一行業在剛起步時都會經歷一個亂象期和野蠻生長的過程,這是無法避免的經濟規律,適時制定出一個合理制度尤為重要,所以在當前形勢下加強行業管理,采用亡羊補牢的方式,查補以前的制度漏洞。”
《通知》中明確強調,作為汽車生產企業,應保證其生產和銷售產品有關技術參數、配置、性能指標必須與《公告》參數、機動車出廠《合格證》參數一致。很明顯,最近的騙補行為正是通過電池裝配與申報參數不一致以及重復使用、以舊代新、以次充好等手段才得以實現。
殷承良談道:“去年我國動力電池出現結構性短缺,最后一個月新能源汽車產銷卻取得非正常性猛增,其背后可能存在車企造假、電池拆分倒賣等騙補行為。因此針對漏洞,加強準入管理與生產一致性顯得格外重要。”
不過,殷承良還談道:“關于生產準入這一環節,其實是在市場早期各種技術資源、資金不豐富條件下的產物,當社會經濟、行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則要減少準入管理,同時應將產品投放到市場加以檢驗。因此準入管理工作還應做到適可而止,不能阻礙汽車工業的發展。”
自律自查難解痛點
《通知》提出,為了讓汽車生產企業充分認識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推行企業誠信自律承諾制度。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流通研究室主任王青認為,由于騙補核查尚在進行,因此這僅僅是類似于行業監管的日常性文件。“該《通知》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具備了導向性意義,但目前依靠號召企業通過誠信自律來推進產業發展,可能很難達到目的。根據以往國內汽車產業發展規律,必須從制度上加以規范。”
同樣,殷承良也認為:“單是依靠自律制度,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行業痛點,一個行業是否健康發展,不能寄望于參與者的自律意識,因為資本的本性決定了它追逐利益的特征。市場真正需要的是完善而合理的獎罰制度,優勝劣汰才是王道。”
查找補貼漏洞才是出路
這次騙補風波,暴露出部分政策漏洞、監管不嚴、地方保護等問題,《通知》中有關加強準入與生產一致性管理以及自律自查的各項規定,的確敲響了行業亂象的“警鐘”。不過,王青認為:“與其把解決問題的注意力轉移到產品一致性管理和企業誠信自律上來,不如回頭總結騙補現象的根本原因,只有勇于糾正在政策制定上出現的偏差,才是亡羊補牢的做法。”
我國自2010年起,開始實施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政策,在過去幾年中,政策紅利讓新能源汽車產銷呈現“井噴”態勢的同時,也帶來一些企業騙補風氣。王青認為:“政策漏洞歸根到底是補貼制度的漏洞,在生產端的高額補貼必定帶來部分企業的惡性逐利行為,所以,要從根本上解決騙補行為,只能通過終端消費層面對產品的優劣進行界定、作出評價,惟有如此,真正經得起市場檢驗的企業才會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