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想買車又受制于限購政策的城市居民而言,買一輛頭頂環保節能光環的新能源汽車,除了可以輕松上牌,還有不限行等好處。
最新統計顯示,今年2月我國新能源乘用車銷量過萬,同比翻倍增長,采取限購的一二線城市銷量占到近7成。
與新能源乘用車銷量上漲相伴的,是消費者投訴。以新能源汽車銷量最高的比亞迪為例,在一些消費者投訴網站上,有關其新能源車的故障投訴往往占據一半以上。
其他幾大新能源車企的消費者投訴同樣不少,有些還更嚴重。而消費者對于新能源汽車的投訴,主要集中于續駛里程與廠家宣傳不符、掉電嚴重、充電過程故障等方面。
這些問題的最終指向就是電池問題。行業專家早就指出,我國生產動力電池的企業雖然多,但規模不大,電池產業的技術與工藝水準不高,生產一致性、可靠性不高,單體電池質量尚可,但組成電池包后性能就明顯降低。
我國《汽車三包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按照這一規定,一些深受新能源汽車電池問題困擾的消費者是可以換車的。新能源汽車廠家也是這么做的,有問題就修,不行就更換部分電池組甚至更換整個電池模塊,換車的也有。
從市場反饋看,新能源汽車廠商對于質量問題的處理還都比較積極,傳統車維修中經銷商和廠家互相推諉、甚至往消費者身上推的不負責任做法基本沒有。但不管怎么修,還是換,電池生產的品質控制問題依然在那里,消費者只能是撞運氣,沒有那么幸運的,就陷入壞了修,修了換,換了依然出故障的圈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