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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充電樁建設半年增長4倍 3年內將成新住宅“標配”

發布時間: 2016-03-01 09:32:20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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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深圳機場與中興新能源汽車聯合宣布建設的首批300個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正式投入運營,這是國內首座規模最大的機場電動汽車智慧充電站,此次投入運營的300個公共充電樁,首次全方位覆蓋了無線充電、有線快充和有線慢充等多種方式,每天最大服務能力可達2000車次。

 

  近日,深圳機場與中興新能源汽車聯合宣布建設的首批300個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正式投入運營,這是國內首座規模最大的機場電動汽車智慧充電站,此次投入運營的300個公共充電樁,首次全方位覆蓋了無線充電、有線快充和有線慢充等多種方式,每天最大服務能力可達2000車次。

  記者同時注意到,深圳的不少公共停車場均已陸陸續續建設了充電樁。數據顯示,僅半年多時間,深圳的慢速充電樁便由去年5月底的近3000個增加到年底的15134個,增長了約4倍。

  為何深圳充電樁可以在短短半年多時間增長這么多?深圳的充電樁建設模式有何新的變化?充電樁設備企業訂單是否出現暴增?帶著上述疑問,記者展開了調查,以期解讀深圳充電樁建設模式之變。

  今年再建2.3萬個充電樁

  早在2010年,深圳供電局便與深圳市政府簽訂了《加快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雙方商定,南方電網利用其技術、管理及服務優勢,建成與深圳市新能源汽車發展總體部署相協調的充電設施。

  根據《協議》,深圳供電局2012年建設89個充電站以及29500個充電樁,但結果遠遠未達預期,到2015年也只完成了當初目標的十分之一。

  深圳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助理陸象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原先電網比較“強勢”,如今隨著電改不斷深化,售電進一步市場化了。

  從去年8月開始,深圳發改委制定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商備案管理辦法》,打破了電網建設充電樁“單槍匹馬”的局面,由深圳市發改委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商的備案管理和集中式充電設施的認定,其中要求備案企業具有完成“自備案之日起1年內建設總功率不少于8000KW充電設施”的能力,且申請備案時,其建設資金不得低于2000萬元。

  截至目前,已有比亞迪、中興通訊、聚電新能源、科士達等23家充電樁企業獲得備案資質,其中大部分為民營企業。“可以說是從2015年開始,民營企業才開始進入到深圳充電樁市場。”深圳聚電網絡科技有限公司CEO賈雪峰對記者表示。

  “一年之內在深圳建設8000KW的充電樁要求,相當于1000臺充電樁(包括直流電式和交流電式),但我們給自己定的目標是2016年再翻一番。”賈雪峰告訴記者,深圳采取這種備案管理是典型的寬進嚴出政策,未來對承諾完成較好、實力較強的企業可以轉變為特許經營,沒有實現承諾資質的則將被取消。

  他認為,除此之外,還應該逐漸過渡到不只考核充電樁建設規模,同時進一步考核運營效率,推動行業真正協調發展。

  根據23家充電樁企業的承諾,到2016年底,深圳將再建成18.4萬KW的充電設施,若以8000KW等同1000臺充電樁來計算,18.4萬KW相當于約23000臺充電樁。

  30%補貼有兩種方案

  根據初步統計,截至2015年底,深圳共建成集中式充電站135個,快速充電樁3136個,慢速充電樁15134個,初步形成了覆蓋深圳的充電設施網絡。

  “經過這幾年的努力,特別是備案設施管理辦法出臺以后,社會投資者積極性很高。”陸象幀表示,只有通過備案才可在深圳建設充電樁并收取一定的充電服務費,今年還將進一步拓展備案企業名單,備案以后政府可以對充電設備給予投資額30%的財政補貼。

  陸象幀表示,目前關于30%的補貼有兩種方案,一種是按照充電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補貼,另外一種是通過核算一個充電樁每千瓦的建造成本,按照這個成本的30%比例給予補貼。

  此外,今年1月4日,深圳發改委發布了《關于調整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有關問題的函》,根據規定,深圳市有關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服務費,將繼續執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自今年起,最高上限調整為1元/度(不區分車型),允許下浮。與此同時,涉及換電服務費、電池租賃費等,暫實行市場調節管理,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

  陸象幀表示,原先深圳的充電服務費是0.45元/度,此次設定最高上限是根據油價調整而定,同時也是為了進一步吸引社會投資。但他進一步表示,目前按照23家備案企業這樣一種市場有序競爭狀態,充電服務費基本不可能達到1元/度。

  “早前我們曾計算過,以深圳現有的800輛電動出租車為例,每輛車一年需要5萬度電,此前充電服務費是0.45元/度,那800輛車一年需要4000萬度電,充電服務費為1800萬元,再剔除運營費、折舊費等,服務費收入也能上千萬元,若再以最高上限1元/度為計算,則運營企業獲得的服務費將更高。”陸象幀對記者這樣算了一筆賬。

  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計劃,在2020年以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管控,以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車,增強電動汽車的競爭力。

  三年內新住宅全配充電樁

  按照深圳發改委的規劃,從2015年到2017年底,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將百分之百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且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需按照數量的30%建設充電配套設施。

  近日,記者走訪了深圳市最大的停車場——市民中心停車場,該停車場的C區近百個停車位均布有充電樁。該區停車場的收費人員告訴記者,電動車停車費和其他燃油車的停車費是一樣的。不過,他也特別強調,電動車的停車位不允許燃油車占用,無端占用被發現將面臨鎖車等處罰。

  陸象幀告訴記者,未來充電設施網絡建設還要進一步加大密度,經營車輛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非經營車輛以慢充為主,私人充電樁將來考慮物業公司和充電設施運營商作為投資運營主體。

  “首先我們會對充電樁進行簡易化改革,降低成本,這樣小區電工也可對充電樁進行安全維護;鼓勵物業投資建設充電樁,通過充電服務費獲取一定收益,或者讓物業與充電樁企業合作建設,對服務費進行分成。”陸象幀進一步解釋。

  他還表示,根據前期公交大巴推廣應用情況,深圳市確立今后更新和新增的公交大巴要求100%使用純電動大巴,計劃未來三年內全市的大巴全部更新為純電動式,努力成為在國際上公共交通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規模最大的城市。

  隨著純電動大巴的全覆蓋,也相應地需要更多的公交場站,但現實的情況是,深圳的土地資源十分緊缺。陸象幀指出,今后主要依靠建立大型公交綜合場站,最終目標實現一車一位、一車一樁,“原來一個公交場站只能容納100輛公交車充電,現在要進行集約化用地,公交車可以"上天入地",建設類似停車場的綜合場站”。

  他還透露,在財政部、工信部的推進下,下一步將探索開展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試點,希望建立起傳統燃油企業反哺新能源車機制。“積分交易試點主要體現在銷售環節,比如規定任何在深圳售車的車企要有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車,并以積分計算,如果沒有滿足要求,就必須向有多余積分的新能源車企購買指標,這是從供給側方面進一步倒逼傳統車企轉型生產新能源車”,陸象幀進一步表示,今年深圳將推出一個試點方案,若獲批,預計五年內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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