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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艱難的分布式光伏路在何方?

發布時間: 2016-02-19 09:53:23    來源: 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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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是我國光伏行業實現跨越式發展的一年,新增裝機規模世界第一,累計裝機規模也遠超其他國家。但是,繁榮的背后仍是不令人滿意的分布式光伏短板。

 

  2015是我國光伏行業實現跨越式發展的一年,新增裝機規模世界第一,累計裝機規模也遠超其他國家。但是,繁榮的背后仍是不令人滿意的分布式光伏短板。

  2016年1月1日起,燃煤發電上網電價下調,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9分錢,預計可多征收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190億元。分析認為,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可緩解光伏行業眼下的補貼拖欠窘境,加之光伏標桿上網電價下調將引導投資向中東部分布式轉移,2016年分布式光伏開發熱情將被點燃;

  然而,另一種聲音則認為,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僅增加4厘,遠低于行業預期,補貼缺口難以覆蓋,而下調光伏上網電價即使控制了光伏大基地的裝機節奏,資金也不見得就會轉向分布式,分布式光伏仍然任重道遠。

  分布式之路不易

  公開資料顯示, 2014年最初光伏新增裝機1400萬千瓦規劃中,地面電站為600萬千瓦,分布式為800萬千瓦,最終實際地面裝機為855萬千瓦,分布式205萬千瓦,分布式拖了后腿,只完成了規劃目標的26%。

  2015年國家能源局提出的光伏新增裝機目標為2310萬千瓦,與上年最大不同之處是不再對地面光伏電站、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具體規模作出限定,交由地方自行申報;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全部自發自用地面分布式光伏項目不再限制建設規模。

  雖然政策導向已經轉向分布式,但2015年光伏的分布式之路仍走得不輕松。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5年前9月,我國光伏新增裝機990萬千瓦,其中,新增光伏電站裝機容量832萬千瓦,新增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僅為158萬千瓦。記者從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處了解到,截至2015年11月,新增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不到210萬千瓦,由此可見,分布式光伏依然不樂觀。

  發展高峰期或將至

  2015年12月24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規定對2016年光伏發電標桿電價一類、二類資源區分別降低10分錢、7分錢,三類資源區降低2分錢。

  2015年12月30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決定對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9分錢。

  那么,在光伏上網標桿電價下調、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提高的背景下,分布式光伏將受何影響?

  “差別化調整各資源區光伏上網標桿電價水平,其實傳達出一層深意,即引導可再生能源投資向中東部地區的分布式開發轉移。”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時璟麗告訴本報記者。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根據并網形式不同有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和全額上網兩種收益模式,受燃煤電價下調影響的是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一位業內人士告訴本報記者,“但是對于絕大部分地區來說,此次燃煤電價下調對于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形式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收益率影響很小。即便是對于浙江、山東影響超過了1個百分點,其項目收益率仍然高于12%,并不影響項目的投資建設積極性與融資可行性。”

  “相較于大型地面電站,光伏上網標桿電價下調對分布式光伏的影響稍弱,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的上調,對分布式光伏特別是企業和住宅屋頂光伏收益模型最有利。”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副總裁錢晶對本報記者說。

  此外,國家能源局于12月15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改委、能源局等有關部門下發《太陽能利用十三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規劃到2020年底,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5億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顯著擴大,累計裝機達到7000萬千瓦,接近光伏總裝機的一半。

  綜上所述,2016年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高峰期或將到來。

  操作層面亟待規范

  但是,在看到利好因素的同時,也要看到分布式至今為止尚未大規模鋪開。

  “原因依然在操作層面較復雜,亟待規范。一是補貼方面,多征收的190億元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僅夠補貼之前拖欠費用的一部分,整體缺口難以覆蓋;二是融資、商業模式方面的問題仍未解決。”時璟麗告訴記者。

  “國家補貼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甚至部分地區的新建分布式項目一直沒有拿到補貼,導致很多投資業主處于觀望狀態。”錢晶補充說。

  “單個屋頂分布式因規模小、分散、難以管理、 投資回報率不高等原因通常不被大多數企業青睞; 盡管現在電站融資成本、擔保要求都在逐步降低,但電站項目完全憑借項目自身進行融資依然較為困難; 從我國光伏發電補貼發放政策設計來看,補貼收益的直接獲益方是電站持有方,而非用電方,在目前分布式光伏自發自用模式下,用電企業僅享受合同能源管理協議下的電費優惠,卻要承擔光伏電站可能帶來的額外風險;此外,我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標準長期缺失,導致前期設計不規范、施工不達標,造成政府投資驗收無標準,企業投資建設無依據,影響我國分布式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時璟麗說。

  因此,分布式光伏亟待在操作層面予以規范。

  記者了解到,合理的頂層設計和一套透明的補貼資金發放機制仍將是行業發展的關鍵。能源局領導已經在多個場合明確表示,補貼關乎整個行業的生存,能源局方面將盡快解決補貼資金的問題,確保整個行業現金流和資金鏈的健康。

  “在融資和商業模式方面,期待更多的創新方式,希望金融機構能夠對分布式的發展有正確的認識;此外,隨著分布式比例越來越高,希望能有行業標準介入,以使得相關的配置得以優化,規范分布式光伏的市場行為。”時璟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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