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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征收消費稅,將對行業有何影響?

發布時間: 2015-12-04 13:51:09    來源: 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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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財政部公告稱,將電池列入消費稅征收范圍,適用稅率為4%;對于鉛蓄電池,明確在2015年12月31日前緩征,但自2016年1月1日起開始正式征收。爭論逾2年的電池消費稅征收問題近日終于塵埃落定。

 

  日前,財政部公告稱,將電池列入消費稅征收范圍,適用稅率為4%;對于鉛蓄電池,明確在2015年12月31日前緩征,但自2016年1月1日起開始正式征收。爭論逾2年的電池消費稅征收問題近日終于塵埃落定。此次消費稅的征收最為行業所詬病的是立法缺位,眾所周知,電池行業法規遲遲沒有出臺,在沒有進行立法的前提下,對電池行業征收消費稅,將不利于電池行業的發展。同時,業內人士也認為,征收鉛蓄電池消費稅是為解決環保問題,應納入環保法,并非消費稅政策范圍。那么,蓄電池征收消費稅究竟會對整個電動車和電池行業造成什么樣的影響呢?

  第一,從積極的宏觀角度看,國家主要是站在環保的角度,對一些有污染的電池征收消費稅,而對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等免征消費稅,這有利于引到電動車行業向更高端發展。

  第二,國內電動車市場依然是鉛蓄電池一枝獨秀,如今電動車行業終端消費疲軟,基本已處于買方市場,消費稅是否能轉嫁值得商榷,稍有不慎就可能對電動車行業造成致命性打擊。

  第三,2014年我國鉛蓄電池出口同比增長了近40%,那也是在壓低價格、犧牲利潤的前提下實現的。若征收4%的消費稅后,我國鉛蓄電池將面臨越南、印度等地的強有力競爭,屆時出口市場能否保住還不得而知。

  第四,電池行業本就亂象叢生,眾多小企業受利益驅使潛伏在暗處,消費稅的征收如果不能落實到三無企業,那對正規企業將造成更大的打擊,將進一步擠壓正規企業的生存空間,與小作坊相比,正規企業在價格上將處于競爭劣勢,甚至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行業健康發展恐將遭到扭曲。

  強征之下行業可持續發展尚存隱憂

  當前,鉛酸蓄電池深處“嚴冬”和深度“貧血”時期,生產企業少有微利、普遍虧損,無力承受消費稅。目前,全國產值在500萬元以上的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約200家,從企業年報和抽樣調研看,微利企業占行業的32%,其利潤率為1~2.5%;虧損企業136家,占全行業企業的68%,虧損總額10.5億元。其中占全國動力電池市場份額80%的兩家行業龍頭企業——天能和超威集團分別虧損3億元和0.28億元,約占全行業虧損額的31.75%。目前,電池行業大約有200萬左右的從業人員,未來的生存形勢也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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