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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技術》征求意見概要

發布時間: 2015-12-02 09:33:58    來源: 第一電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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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中電聯對國家標準《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技術規范》公開征求意見,本規范主要包括:規劃選址、充電系統、供電系統、配套設施、竣工驗收等技術內容。

 

  近日,中電聯對國家標準《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技術規范》公開征求意見,本規范主要包括:規劃選址、充電系統、供電系統、配套設施、竣工驗收等技術內容。

  該規范明確,分散充電設施規劃應與配電網規劃相結合。 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現有停車位配建分散充電設施,宜結合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和配電網現狀合理規劃、分步實施。在用戶居住地停車位、單位停車場配建的充電設備宜采用交流充電方式,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路內臨時停車位配建的充電設備以直流充電方式為主。

  選址方面。該規范明確,分散充電設施的選址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電、消防及防排洪等公用設施。分散充電設施的選址應滿足電源接入的要求。選址不應靠近有潛在火災或爆炸危險的地方。當與有爆炸或火災危險的建筑物毗連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的規定。

  選址應滿足噪聲對周圍環境的要求;不宜設在多塵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當無法遠離時,不應設在污染源盛行風向的下風側。分散充電設施不宜設在有可能積水的場所;不應設在有劇烈振動的場所;不宜建設在修車庫內;應滿足通信要求,宜選在有公用通信網絡覆蓋的區域;應選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到達的場所。

  充電系統方面。充電設施的布置不應妨礙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充電設備應結合停車位合理布局,便于車輛充電;布置宜靠近供電電源,以縮短供電電纜的路徑。充電設備外廓距充電車位邊緣的凈距不小于0.4m;充電設備與建(構)筑物之間檢修距離不小于0.8m。充電車位應安裝防撞設施,保護充電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充電設備采用落地式安裝方式時應符合下列要求:充電設備基礎應抬高,高出場地地坪的高度室內不應低于50mm,室外不應低于200mm;底座基礎宜大于充電設備長寬外廓尺寸不應低于50mm。

  充電設備采用壁掛式安裝方式時應滿足下列要求:應豎直安裝于與地平面垂直的墻面,墻面應符合承重要求,充電設施應固定可靠;設備安裝高度應便于操作,設備人機界面操作區域水平中心線距地面宜為1.5m。充電設備垂直安裝,偏離垂直位置任一方向的誤差不應大于5°。采用分體式結構的非車載充電機,其整流柜宜盡量靠近充電樁布置,末端壓降應滿足充電要求。非承載充電機應具備交流輸入過壓保護、交流輸入過流保護;直流輸出過壓保護、直流輸出過流保護、內部過溫保護等功能。交流充電機具備過負荷保護、短路保護和漏電保護功能。交流充電樁漏電保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10.3條的規定。從事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工程施工的單位應具備相應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施工人員應具備電工作業操作證。

  供電系統方面。分散充電設施的供電系統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 50052的規定。分散充電設施應視為三級負荷。充電設施低壓供電半徑應滿足末端電壓質量的要求,最大不宜超過250m。

  配套設施方面。分散充電設施宜就近接入公網變壓器或用戶自有變壓器低壓側。接入公共電網的分散充電設施負荷容量大于100kW或為其供電的專有變壓器容量大于50kVA時,宜采用10kV供電;當用戶專有變壓器容量滿足分散充電設施負荷需求時,也可采用380V供電。

  新建停車場應將低壓電源引至充電車位附近,并設置配電箱,配電箱至充電設備應預留電纜路徑。充電設備宜采用單獨供電線路,不宜與其他設備共用一條線路。電纜路徑應合理規劃,電纜應固定敷設;戶內電纜宜采用橋架敷設、地槽敷設、馬道敷設、穿管明敷等方式;戶外電纜線路宜采用電纜溝槽或穿保護管埋地方式敷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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