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6月,歐盟委員會宣布取消阿特斯等3家光伏制造企業價格承諾協議資格后,近日又有兩家中國光伏企業的價格承諾資格將被取消。
光伏業界人士認為,被取消價格承諾協議資格對當事企業的實際影響有限,但恐影響今年底到期的中歐光伏價格承諾協議的續作問題。目前行業內看法較多,有觀點認為該協議仍有望過渡一年,有的則認為將出現重大調整。
多家企業被裁退出 影響有限
中歐光伏最低價格承諾協議于2013年8月達成。根據相關協議,我國確認參加價格承諾協議的企業輸歐晶體硅光伏產品價格將不低于0.56歐元/瓦。該協議執行時間為2年。如今距離協議達成已過去了2年,期間中歐光伏貿易摩擦仍時有發生。
上周,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兩家中國企業在對華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違規,因此決定取消這兩家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并對其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它們分別是浙江正泰公司和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浙江金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另據商務部網站轉載專業法律媒體Mlex報道稱,歐盟調查官員還將裁定中電光伏違反價格承諾協定,其在中國生產的光伏產品出口歐盟將被征收反傾銷稅。
據稱,中國光伏生產企業被取消價格承諾的原因包括:未報告銷售數量、開具誤導性發票及實施補償貿易導致銷售價格低于最低限價。
早在今年6月,歐委會已宣布將對阿特斯太陽能、中盛光電、昱輝陽光3家中國光伏企業征收高額關稅,同時要求這些公司退出最低價格承諾協議。對此,阿特斯方面表明將通過法律手段申訴,其他兩家企業則表示將不再直接從中國向歐盟輸出光伏組件。中電光伏表示,自2012年起公司在伊斯坦布爾生產光伏產品,該產品不受歐盟雙反措施限制。
“對于光伏制造行業的大企業來說,歐委會取消其價格承諾協議,給公司帶來的負面影響不會很大。”民生證券新能源行業分析師黃彤接受采訪時表示,現在與3年前歐盟發起對華輸歐光伏產品“雙反”調查的形勢已完全不同。歐盟市場當時占據中國光伏產品出口量的70%以上,但如今歐盟市場僅占全球總需求的十幾分之一。另一方面,許多大型企業過去幾年里在海外設立新的工廠,完成了多地的布局,分散了貿易爭端帶來的風險。因此,歐委會的決定對相關企業有一定影響但較有限。
價格承諾協議能否持續存疑
光伏企業江山控股市場部總監廉銳認為,面對旺盛的市場需求,今明兩年國內大型光伏制造企業最頭疼的問題應該是產能不足。其他國家地區挑起的貿易沖突估計不會成為這些企業關注的重點。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行業人士告訴記者,雖然目前我國輸歐的光伏產品數量已大幅下降,但仍有一大批中小型企業將歐盟視為重要市場。相比大型企業,這些企業只能選擇產品出口,也很難規避貿易風險。歐委會對中國相關企業作出的決定畢竟是負面的,帶來的連鎖反應將進一步縮小中小光伏企業的生存空間。近2年,來自歐盟和美國的貿易制裁正在令中小光伏企業加速從市場消失,光伏制造業的集中度因此提高。
光伏行業專家趙玉文此前接受采訪時認為,歐委會屢次制裁違反價格承諾協議的企業,表明中歐之間的價格承諾協議并未放松,很可能在今年到期后繼續執行下去。曾長期從事光伏行業政策研究的廉銳同樣認為,中國與歐盟之間的光伏價格承諾協議的框架很可能再過渡一年,在2016年前中國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國家”地位前不會發生改變。
但也有人士認為,價格承諾協議或在到期后結束,而歐盟將對我國輸歐光伏產品發起新一輪調查。“此前,SOLARWORLD公司成功挑起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的"雙反"調查,并因美國對華光伏產品征收高額稅后直接受益,該公司很可能在歐盟再次促動"雙反"。”
資料顯示,SOLAR WORLD曾于2014年向歐委會指控中國企業違反價格承諾協議并提交了相關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