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三點需要特別強調:
第一,要科學規劃,實現基礎設施相對超前。過去我們城市短缺停車位有客觀原因,但是今后城市的規劃和發展,必須立足于私家車進入家庭這樣一個事實。所以說,城市新發展的部分必須按照剛才陸部長講的,就是城市停車設施要按照配建標準配建到位,比如要求50萬以上城市總體要達到1.1到1.3,50萬以下城市要達到1.1到1.5。對于老城區要從實際出發,在充分挖掘潛力的同時,要采取供給側和需求側管理并重的辦法來解決停車難的問題。
第二,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我們的城市發展要把公共交通優先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公共交通作為居民出行方式的首選。因此,城市政府要加大對公共交通的投入,加強對公共交通的路權保障,同時要使停車場的建設與城市公共交通統籌謀劃,與剛才講到的電動汽車的發展統籌謀劃,能夠實現私家車的運行與公共交通之間便捷的換乘。
第三,要多措并舉,構建良性循環。通過停車場建設,要為城市政府治理目前大量的占道停車創造條件;通過治理大量的占道停車等違法違規停車,來形成對停車位的有效需求;通過形成有效需求,再加上設立合理的收費標準,使得停車場建設有合理的回報;通過建立合理的回報機制,使社會資本愿意投;再通過解決土地、規劃問題,使得社會資本有地方投;通過解決融資的問題,使社會資本有錢投。使社會資本愿意投停車場,有了足夠的停車位,就會形成良性循環。我們現在的狀況可以說是一種惡性循環,而且在不斷加劇。因為缺少停車位,所以大量的占道停車、路面停車沒有辦法有效治理,你治理了之后讓他往哪兒去呢。正是因為大量的占道停車、路面停車,尤其是有些能夠低成本的占道停車,所以就沒有強烈的購買停車位的需求。沒有需求,又沒有合理的回報機制,又沒有合理的融資方式,再加上土地規劃方面的制約,所以社會資本沒地方投、沒錢投,投了又沒有合理回報,這樣就形成了惡性循環。國務院研究加強停車場建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多措并舉、構建良性循環,徹底破解停車難的問題。
陸克華:如何解決占道停車小區停車難等問題
陸克華指出,近年來,我國很多城市都出現了停車難、停車亂的現象,不僅給百姓生產生活造成了不便,也影響了城市的市容環境和正常秩序。
2010年,住建部會同公安部、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及管理的指導意見》,對城市停車發展提出了總體要求和部署。今年,為落實國務院部署,住建部又陸續出臺了《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指南》和《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管理的通知》,分別從規劃、建設和管理三方面,加強了對停車行業的指導。
在規劃方面,陸克華指出,主要是解決城市停車設施“建多少”、“在哪建”的問題。
第一,從總量上來講,要根據城市人口、用地等實際情況和城市未來的發展需求,確定城市停車設施的規模。比如人口在50萬以下的城市,停車的總規模應該在汽車保有量的1.1到1.5倍;人口在50萬以上的城市,停車的總規模應該在汽車保有量的1.1到1.3倍,總體上來講,要考慮一定的余量。
第二,從結構上來講,主要分三塊。一是配建。要盡可能通過配建來解決停車問題。二是在用地等條件滿足的地區,可以適當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建公共停車場的原則是貼近需求、分散設置、方便使用,服務半徑原則上不應大于300米。三是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還可以設置路內停車位,比如老舊小區周邊可以設置限時、限路段的停車位。在國外發達國家,這個停車位的比例基本上在5%以內。考慮到我們國家現在停車位稀缺的實際情況,我們在規劃層面考慮控制在10%以內,這樣配建、公共停車位以及路內停車這三塊的比例大概是8:1:1。
第三,從布局上來講,不能簡單采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哪個地方停車難就在哪個地方多建,應該動態跟靜態統籌考慮,不能按下葫蘆起來瓢,強調布局的重要性。
建設方面,陸克華指出,主要是解決停車設施怎么建的問題,核心是保障停車設施安全可靠,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針對每一類停車設施要從工程技術方面明確應該達到的要求以及應該注意的有關環節。要提高效率,主要是通過合理的設計,鼓勵多建立體式、機械式的停車位,以在有限的空間盡可能增加車位的供給。同時,《指南》還針對停車設施有幾大關鍵的問題,比如用地落實問題,資金籌措問題,提出了一些供地方參考的具體政策措施。
管理方面,陸克華指出,住建部發布了一個通知,主要解決怎么管的問題,明確用哪些方法、用哪些手段來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重點強調要通過專業化管理,實施特許經營,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來提升停車設施的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停車設施運行高效有序,并且對現實當中老百姓反映比較強烈的兩大問題,一個是占道停車,一個是居住小區內停車難,兩大突出問題,提出了管理對策和政策措施,以緩解交通擁堵和停車難問題。
在加快充電建設方面,陸克華指出,住建部根據國務院統一要求和部署,主要開展了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從規劃入手,明確有關要求。住建部2014年發布實施了《城市電力規劃規范》,在這當中要求供電設施規劃時要考慮城市分布式能源、電動汽車充電站等布局以及接入的要求。同時,在專項調研、專題研究的基礎上,根據電動汽車充電方式、時長等特點,提出了充電設施規劃的目標,也就是每輛新能源汽車有一個基本的充電設備,新建住宅停車位建設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的比例應達到百分之百,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車場、城市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不低于總車位的10%,這些要求已經被納入到馬上要頒布實施的《城市停車規劃的規范》當中。二是完善充電設施建設的標準,重點是統一接口,避免出現充電設施之間互相不協調的問題。到目前為止已經頒布實施了《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范》、《電動汽車電池更換站設計規范》,正在研究制定國家標準《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技術規范》。
陸克華表示,住建部下一步將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加大調研力度,繼續深化、細化有關政策措施,努力解決廣大居民非常關注的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同時加快充電設施建設,支持新能源汽車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