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東三環路上一棟普通大廈,高約十幾層。這是老劉當年跑“金太陽”項目時奮斗過的地方。據他向上證報記者吐露,過去這里有某石油央企的內部餐廳,不對外。“當時跑項目請領導吃飯,都來這。因為地方隱秘,也上檔次,喝幾頓酒,可能幾十MW的項目就拿下了。為此,人都稱我"鮑魚小王子"。”回憶起當年,他頗為感慨。
老劉說的是光伏行業過去數年中不為人道的隱秘往事,路條則是其中一樣繞不過去的“奇貨”。
自2009年國家推出“金太陽示范工程”起,路條交易以半公開的形式在業內盛行。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過去在光伏行業微信群里,時常能看到電站轉讓的信息,而近期類似消息越來越少。某地方清潔能源協會秘書長如是向上證報記者表示,“現在手上有項目,根本不敢往外發,因為圈內熟的朋友太多,放出來就是餓狼撲虎,給這個卻不給那個,都得罪人。”
據國家能源局統計,上半年光伏電站新增裝機6.69GW。中國光伏產業協會日前主辦的半年行業研討會透露數據也顯示,目前各省區基本完成指標初步分配,全國總上報規模是下達規模的約1.3倍??梢?,隨著越來越多大型央企及民營企業進入光伏電站下游,國家申報節奏加緊,競爭愈發激烈,各類非常手段也開始屢見不鮮。
更令人擔憂的是,企業關注上游開發的同時,下游電站質量在行業上市公司財報節節增長和語焉不詳的數字中被掩蓋。有業內人士直言,質量問題將在3-5年后直接決定電站發電量和收益。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能源局等部委今年推出了全新的光伏“領跑者”計劃。
路條溢價之謎
知情人透露,企業要拿到當地項目的核準,各部門的領導都要“公關”,付給中間人錢讓他去做就簡單多了,否則外人怎么喝酒都沒用,因為政府不會100%信任
曾在國內某美股新能源企業做開發的老劉深知,無論是西部電站,還是東部金太陽項目,只要涉及拿項目,多多少少有中間人的角色存在,即所謂的“光伏掮客”。這些人中有的是掌握當地資源的老板,有的是領導的親戚。“企業要拿到當地項目的核準,各部門的領導都要"公關",付給中間人錢讓他去做就簡單多了,否則外人怎么喝酒都沒用,因為政府不會100%信任。”老劉說。
通常的流程是,“掮客”拿到當地項目準許開工的備案,轉讓給光伏電站投資商,有的甚至會轉手兩道,稱之為“倒賣路條”。
更有甚者,以路條空手套白狼。國內一家中型光伏企業創始人李偉(化名)告訴上證報記者,曾有一個光伏“掮客”拿著與巴菲特的合影去找他,稱巴菲特想投他200億,自己手里已有七八百兆瓦電站資源,要向李偉收購更多電站和“路條”,并答應第二天就打給他1000萬定金。過了兩天,對方說:“最近錢有點緊,500萬行不行?”最后又渺無音訊。“其實這個人就是個空手套白狼的大忽悠,一邊向有電站的人忽悠自己有錢,另一邊又向有錢的人忽悠自己有電站。”李偉氣憤地說。
過去,企業“買路條”獲取備案項目資源為主,自行開發的只占小部分。某大型光伏企業市場分析師王為凱(化名)告訴上證報記者,過去收路條,主要是大型電力央企和新能源巨頭,因為其組織架構不支持每年GW級別的開發目標。
“央企光伏事業部跑開發的只有幾個人,不可能長期在一個地方死磕。也有在當地跟蹤的,但扎下去半年,只拿了幾十MW項目,效率太低,甚至跟了半年最后項目沒列入備案。”他舉例說。
老劉也認同,企業直接拿到地方政府隨時可開工的“大路條”手續,一年只有一或兩個。
由此,直接收購已備案或核準項目成為最高效的方式,路條的費用也水漲船高。最初10MW、20MW項目,中間人收取項目費用100-200萬,折算“路條”成本0.1-0.2元/瓦。隨著總投資上了一個數量級,中間費用也大幅上漲至千萬。到了2013年-2014年上半年,特別是2013年底,恰逢光伏上網電價調整前夕,有的項目路條費甚至高達0.6-0.7元/瓦。
事實上,據記者了解,項目核準的硬性成本,包括租地、方案咨詢費、環評費用, 100-200萬足夠,可見市場最瘋狂時路條溢價達幾十倍。
越來越多的電站開發闖入者
隨著電力央企、民企龍頭、金融新貴及其他行業闖入者紛紛覬覦光伏裝機量,跑馬圈地大戰悄然升級
盡管“十三五”規劃有望進一步上調光伏裝機目標,但有限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土地和電網清潔能源消納能力,決定了行業尤其是地面電站規模不可能無限擴張,項目資源依然緊俏。
前述行業協會人士直言,“前期搶項目的現象很嚴重。買電站的是孫子,賣電站的是大爺。能持續發電、內部收益率不低于12%,且限電不嚴重的地面電站,是沒人愿意賣的。”
隨著電力央企、民企龍頭、金融新貴及其他行業闖入者紛紛覬覦光伏裝機量,跑馬圈地大戰悄然升級。
去年并未完成既定裝機目標的順風清潔能源,今年仍定下了3GW目標。中節能太陽能公司今年計劃裝機約1.3GW,且借殼桐君閣A股上市,募資近28億元全部用于光伏電站建設。協鑫新能源去年5月完成港股上市,今年目標新增并網容量2GW。
除了上述去年裝機排名前五位的代表企業,聯合光伏、中民投等新進入者亦提出了GW級年度目標,且不約而同地選擇地面電站作為重點發展方向??梢钥闯觯袠I龍頭擬定的年度目標總量已接近能源局今年地面電站總目標,競爭仍十分激烈。
順風公司戰略部人士介紹,順風在全國設立了十個分公司九個辦事處,要求垂直管理,直接扎根在當地,進行項目開發。這種模式目前在民企中仍然較新。
協鑫公司執行董事兼總裁張國新曾告訴記者,公司項目去年以合作為主,即建成項目并購,完成了約1GW開工量。“剛開始,自己能力較弱。隨著去年下半年開發能力大大釋放,今后逐步增加自主開發,未來70%-80%項目為自主開發。”他說。
聯合光伏發言人薛健聰對上證報記者說,“打擊路條主要是針對電站投產前的資產和指標的交易,但其并未限制電站建成后的交易。”
他介紹,作為招商局的上市新能源平臺,公司今年計劃并購1GW,為此,將投入90億元進行電站的開發和并購。接入和建成后送出消納條件好、內部收益率原則上不低于9%的電站都會是公司考慮的收購對象。
新型項目轉讓模式的隱憂
今后光伏電站未建成前轉讓比較困難,出現諸多BT模式,帶來相應的風險。如企業定向開發,業主意向性收購,但如果電站申報數十個流程跑下來,最終未能按約定并網,出現違約糾紛的案例也有
去年10月,國家能源局“特急”下發《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兩份文件。通知稱,禁止買賣項目備案文件及相關權益,已辦理備案手續的光伏電站項目,如果投資主體發生重大變化,應當重新備案。
這意味著路條私下倒賣的頑疾已受到監管部門的注意。
盡管如此,需求依舊存在,多位業內人士向記者介紹,除了自行開發外,現在的交易模式是提前一步,開發團隊以投資方名義申報項目、獲得核準,項目核給真正的買家,賣家只提供咨詢服務,這就不存在倒賣路條的問題。
王為凱介紹,在這種情況下,由于買賣雙方沒有合同約束,通常帶有附加條件,買家預付定金,提前約定路條開發團隊兼做EPC(工程承包建設),工程公司可以是EPC公司,也有可能是土建、支架公司,“路條”隱性費用包含在EPC費用中。此外,申報的項目由業主控股,買家全程參與電站建設過程,并有一定的質量管控。
“這也很正常,工程競爭很激烈,EPC的門檻也不是特別高,業主要求有一些附加價值也很正常,誰做EPC不是做,有開發能力當然是加分項。”他說。項目建成后工程公司的電站股權轉讓給業主,順利退出,對買家來說成本略有提高,但流程更透明更安全。同時,路條新政出臺后,開發成本確實下降不少,現在的趨勢是企業越來越不能忍受高成本的中間費用。
不過,十一科技光伏電力事業部總經理何光陽在近期一個光伏電站論壇上說,今后光伏電站未建成前轉讓比較困難,出現諸多BT模式,帶來相應的風險。如企業定向開發,業主意向性收購,但如果電站申報數十個流程跑下來,最終未能按約定并網,出現違約糾紛的案例也有。
因此,目前行業內電站投資開發出現新的“一體化趨勢”,即全產業鏈各環節上的單位迫于形勢都在行業內實施前向一體化或后向一體化,投資商、項目開發、EPC單位、組件制造業相關單位、系統配套的逆變器等廠家、電站運維單位都在運用資本或聯合等多種方式拉通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