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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進口“限令”周年 光伏上下游業績兩重天

發布時間: 2015-09-07 09:54:29    來源: 證劵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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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數據顯示,自2015年以來,這種光伏原材料累計跌幅已經達到了21.37%,人們據此推測,正是其引發了光伏上游的虧損,以及下游毛利率的相對增長。

 

  陸續披露的光伏行業上市公司財報展現出了這一產業獨有的“生機勃勃”。

  僅以部分中概股“龍頭”為例,晶澳太陽能于今年第二季度實現了凈利潤2190萬美元,環比增長391%;天合光能實現凈利潤4300萬美元,環比增長175%;晶科能源實現凈利潤1230萬美元,環比增長50%。不僅如此,上述企業財報所公布的毛利率均超過15%,其中,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甚至達到了20%以上。

  不過,大量更新的財務數據也暴露出一些耐人尋味變化,比如,制造電池片、組件等置身于產業中游的企業業績,明顯優于原料端:今年第二季度,主營多晶硅的大全新能源期內凈虧損達到90萬美元,較上一季度盈利120萬美元及去年第二季度盈利450萬美元大幅下降。而這一現象還不只殃及了中國企業,同期,國際多晶硅“龍頭”REC僅實現稅息折舊及攤銷前利潤(EBIDTA)580萬美元,凈虧損3020萬美元;OCI基礎化學業務EBITDA約為7602萬美元,同比下降30%;德國瓦克多晶硅業務剔除客戶預付款及毀約補償金收益后,EBITDA約為7470萬歐元,同比下降15%。悄然間,同一產鏈上下游“一榮俱榮”的規則已被打破。

  唯一能夠詮釋這一現象的邏輯似乎來自于多晶硅價格的“跳水”,數據顯示,自2015年以來,這種光伏原材料累計跌幅已經達到了21.37%,人們據此推測,正是其引發了光伏上游的虧損,以及下游毛利率的相對增長。

  而事實上,原料價格的“跳水”并不能使中下游“獨善其身”,據記者報道,相對于多晶硅,中下游光伏產品價格的下降同樣存在,只是幅度不同,例如進入2015年以來,單晶硅片價格累計下跌了17.80%,多晶硅片下跌7.45%;單晶電池價格跌幅達11.31%,多晶電池為3.44%(其中我國臺灣產多晶電池價格亦下跌了2.80%);而光伏組件價格累計跌幅則達到了11.17%。

  “58號文”效力并未體現

  引發多晶硅價格跳水

  市場供需、技術進步等等因素的疊加觸發了量變,最終引起質變。不過,得到業界公認的是,上述光伏產品的價格波動,尤其是多晶硅價格“跳水”與去年由我國商務部及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暫停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審批”2014年第58號公告(以下稱“58號文”)間關系最為緊密。

  繼2014年1月份,我國實施了“對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53.3%-57%反傾銷稅”、“對韓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2.4%-48.7%反傾銷稅”,以及2014年5月1日對自歐盟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采取貿易救濟措施(與德國瓦克達成價格協議)后,鑒于2014年1月份-8月份我國加工貿易項下多晶硅進口出現激增,商務部和海關總署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暫停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業務申請的受理。

  這一系列舉措的出臺基于各方傾銷行為對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造成的實質損害,同時,其還被業界視作我國與美國就其對華光伏產業實施“雙反”進行談判的“籌碼”。

  然而,直至今日,“58號文”本應發揮的效力并未充分顯現,據記者長期跟蹤,從去年8月份至今,我國自歐、美、韓進口加工貿易項下太陽能級多晶硅以及貿易總量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呈現激增并維持高位。

  《證券日報》曾就“58號文”實施,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及貿易總量卻不減反增進行過調查并報道:在去年8月份“58號文”發布與執行日(9月1日)之間的半個月空檔期內,出于種種考慮,各地突擊審批了總量超過10萬噸的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2014年全年多晶硅總進口量僅為10.2萬噸)。

  “一般來說,進口商與海外出口商即便簽訂了加工貿易訂單,價格也會隨行就市。雙方會針對下一個季度,甚是下個月的價格提前進行協商。”一位不愿具名的企業人士向記者介紹,“有了‘58號文’,光伏下游用料企業便多了一項談判‘籌碼’,以后進口無法借道加工貿易,而通過一般貿易扣除相應反傾銷稅費后,海外出口商拿到的更少為由,進行壓價。這一系列因素的重疊,最終造成今年以來,太陽能級多晶硅價格累計跌幅達到了21.37%。”

  嚴格執行“58號文”

  不會引發多晶硅進口波動

  最終,由于“58號文”執行前的突擊審批,不僅致使政策失去了其應有效力,還反向促使原本被執行相對較高稅率的美國多晶硅企業,基本全量落實了新一年的銷售計劃。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突擊審批的加工貿易訂單已基本履約完畢,來自中國有色協會硅業分會根據海關最新數據統計顯示,雖然2015年7月份我國多晶硅進口量仍然高達9664噸,但按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多晶硅減少至4036噸,占當月總進口量的41.8%,環比減少了47.3%;自美國進口量則創歷史新低至569噸,環比大幅下降74.2%。其中按加工貿易方式進口量為331噸,環比大幅減少84.9%,占當月自美國進口總量的58.3%,相比1月份-7月份累計加工貿易占比93.7%尚低35.4個百分點。

  這其中的原因并不難理解,上述企業人士向記者介紹,“一般來說,加工貿易進口的履行期最長為一年。也就是說,搶在‘58號文’執行前突擊申請、批準的訂單,最晚到2015年8月份就必須履行完畢了。因此,我們才會看到海關數據發生的變化:例如自美國進口多晶硅的總量以及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量銳減”。

  細究今年7月份我國進口海外多晶硅的構成,中國有色協會硅業分會分析認為,首先,當月從韓國進口量仍高達4399噸;其二,通過從我國臺灣轉口規避“雙反”征稅的進口量占比重新凸顯,7月份從臺灣轉口的多晶硅量為966噸,環比大幅增加40.6%,占總進口量的10%,超越美國成為我國第三大進口地區,因此通過轉口臺灣規避征稅也是導致多晶硅進口量維持高位的又一重要因素;第三,來自馬來西亞、挪威、沙特阿拉伯、日本等市場的多晶硅產能逐漸釋放,7月份從這些地區進口多晶硅量達到1196噸,占總進口量的12.4%,這同樣導致進口量難以大幅下降。

  也就是說,“58號文”的實施以及從今年8月份起真正發揮效力,實質影響的僅有來自美國的太陽能級多晶硅進口。“我國最主要的太陽能級多晶硅出口國主要是美國、韓國、德國,沒有了加工貿易,美國多晶硅要繳納53.3%-57%反傾銷稅,而韓國所需繳納的反傾銷稅雖然也高達2.4%-48.7%,但占到韓國向中國出口多晶硅總量90%的OCI公司的相應稅率僅為2.4%;此外,德國瓦克也早在此前便與我國達成了多晶硅出口的‘價格承諾’”。

  總而言之,在“58號文”于今年8月份正式發揮效力起,雖然其會有效遏制美國企業的傾銷,卻并不會造成進口多晶硅總量的大幅減少。而在進口之外,即便生存狀況欠佳,今年上半年,我國多晶硅企業仍然完成了7萬噸多晶硅產量。

  價格方面,業界預測,目前國內已經進入下半年旺季,光伏硅產業鏈各環節產品需求顯著提升。近期多晶硅價格有觸底上漲空間,但空間將十分有限。盡管8月31日“58號文”落地前后多晶硅進口量必將較之前減少,但由于之前累積的高通路庫存以及國內多晶硅廠產量提升,預期下半年多晶硅通路庫存的下降將十分緩慢,供大于求現狀仍將持續。硅片及電池環節未來仍有漲價空間,主要受益于需求轉暖。

  有色協會硅業分會認為,在產品質量上,雖然國內多晶硅企業主要是為了滿足光伏產業的需求,但是產品質量很多已經達到半導體級別(半導體級較太陽能級的純度要求更高)。同時,我國一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已完全達到了國家對于半導體級硅料的標準與定義,因此,封堵進口多晶硅不會使光伏企業受限于對多晶硅產品品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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