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通知顯示,本次排查的范圍包括自2009年以來推廣應用的節能汽車、新能源汽車運行狀況,充換電站等基礎設施的安全狀況,安全運行監控系統的功能與實際運行情況,以及汽車和電池箱的存放場地及配套管理措施
工信部發布的通知稱,近期,個別地區出現純電動客車、混合動力客車自燃事故,據有關機構初步調查,事故車輛在產品設計、日常使用中存在安全缺陷和隱患。
中國北方車輛研究所動力電池試驗室主任王子冬在一次會議上曾表示,我國有2000余家電池生產企業,但是,其中前10強企業的產銷量總占比為78%左右,說明產業很分散,大量中小企業存在,對于動力電池技術來說,整個產業幾乎沒有什么核心競爭優勢和技術優勢。
據悉,新能源車是電力驅動,所以在安全上有異于傳統客車的地方。鋰電池在加熱、過充或過放電流、振動、擠壓等濫用條件下可能導致電池壽命縮短以致損壞,甚至會發生著火、爆炸等事件,因此電池和電的安全問題成為新能源客車亟待解決的問題。
工信部的通知指出,新能源汽車正處于產業化發展初期,也是產業發展的關鍵時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安全問題不僅涉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關系到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大局。
因此,工信部要求各城市和企業重視新能源汽車安全排查工作,要求各有關地方政府、汽車生產企業于9月底前完成上述排查治理工作,形成書面報告,如實匯報包括安全隱患排查的組織情況、實施情況、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等內容,于10月20日前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如發現在排查治理工作中有弄虛作假、瞞報、虛報行為的,將視情采取通報批評、暫停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資格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