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市溧水區一企業未取得處置廢舊鉛酸蓄電池資質,卻跨省跑到安徽宣城一偏僻山場開廠偷煉蓄電池提取鉛錠,產生嚴重污染。日前,該企業3名“合伙人”被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批準逮捕。
據介紹,本案黃某、彭某、周某3名犯罪嫌疑人均為南京市溧水區人,其中黃某在溧水開辦了一家名為“南京環宏資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從事危險廢物鉛酸電池的收購與加工、提煉業務。因該企業未獲得相關資質,黃某遂產生了“異地煉鉛”的想法。
2014年4月,黃某等人來到安徽宣城,租用了位于宣州區黃渡鄉嶧山村的一處山場,在此地投資創辦“鉑曼金屬制品廠”。從當年10月至今年3月,該無證金屬加工廠偷偷“土法煉鉛”,共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鉛酸蓄電池900余噸。
今年3月19日,宣州區環保局接群眾舉報后現場探查發現,鉑曼金屬制品廠未辦理任何合法審批手續,廠內剩余的10余噸廢舊鉛酸蓄電池原料具有毒性,附近山場的不少樹木被工廠排放的煙塵熏死,遂將該廠查封。
宣州區檢察院獲知消息后認為,黃某、彭某、周某的行為已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環保部門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隨后,公安機關對此案立案偵查,彭某、周某投案自首,黃某被刑事拘留。日前,檢察機關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將3人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