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未來廢舊動力電池的發展,一般會提到一個重要方向,就是退役后性能尚可的動力電池仍可以作為儲能電池繼續服役。這個是非常好的輸出方向,筆者從2010年開始接觸儲能項目,結合儲能項目的實際工程特點,目前看這個想法多少有些一廂情愿了。
第一,儲能對電池的要求。
儲能電池的應用環境不像動力電池那么苛刻,一般都安置在室內,也會配備溫度控制和主動散熱,也不太可能會有震動,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對電池安全要求有所下降。儲能電池規模很大,常以百千瓦甚至兆瓦級作為單位,能量調度和電池管理復雜性起碼不亞于的動力電池,同時加上能量過于集中,因此在電池性能和壽命上也有較高的要求。
第二,與儲能項目的匹配程度
儲能電池屬于工程屬性的電池,建設在時間和空間的相對集中,有明確的工期限制。動力電池屬于產品屬性的應用,電池的淘汰隨時隨地發生,和儲能電池的工程屬性不大匹配。如果有了儲能項目,再去市場上回收電池,時效上肯定無法保證;如果把平時回收的電池儲存起來,可能會增加回收電池的成本,同時電池的存放過程中,性能也可能會發生改變;如果本著“能回收多少用多少”的原則,能處理掉的動力電池可能太少了。電池回收后還要經過拆解、分選等一些列過程,最終的有效產品的回收率也存在著較大的隨機性。
第三,紛雜的規格。
無論是集中式儲能,還是目前比較流行的分布式儲能,其能量規模都是比較大的。通過回收得到的動力電池,可能是來自不同廠家、不同車型的不同規格、不同型號,其成組和串并聯的方式,也不盡相同,即使同樣品牌同規格的電池,由于使用一段時間后,其內阻、容量、自放電、電極表面狀態可以也會有較大的差異。如此雜亂的電池用到一個大規模的儲能項目上,其電池管理的難度會大大增加。在技術手段完成性能上的統一前,還要完成形式上的統一:要根據儲能項目的需求做二次開發,要求電池成組后的外形、安裝、動力接口、信號接口、通訊接口、各種協議、電壓等級必須是統一的,能接受統一的電池管理、能量管理和熱管理……
第四,回收電池的定價和售后問題。
眾所周知,限制儲能市場的最大因素之一,就是成本問題。沒有從事儲能行業的人都在對補貼電價政策的出臺翹首以盼。以度電成本作為主要經濟性衡量標準的儲能項目,儲能電池成本居高不下,為了讓項目具有經濟可行性,往往儲能電池有較長的設計壽命,5年、10年、甚至20年,以分攤電池成本,即使如此,龐大的初次投資額和借貸的金融成本,也是一筆非常龐大的數字。因此,儲能項目對儲能電池的價格十分敏感。
如此長周期的電池設計使用年限,對全新的電池的壽命都可以說是個考驗。如果想要市場去接受回收的舊動力電池,在沒有法規強制的前提下,就意味著相比全新的電池,回收的電池需要有較低的價格和不太短的壽命,同時還要有一定時間的售后保證,這可能意味著電池生產廠家需要延長電池的保修期。
提到電池的定價,有很多計算方法。個人感覺至少應該遵循的一個原則,那就是使用廢舊電池,不增加項目的成本。打個比方,如果廢舊電池的使用壽命承諾不低于全新電池的30%,那么電池定價最好也不要超過全新電池30%,否則,雖然初次投資金額有所下降,但是計算度電成本卻會上升,市場可能是不樂于接受的。實際情況中,電池的回收、拆解、分選、運輸、倉儲、二次成組,每一步都是有成本的,且這個成本還有大的隨機性。比如我們拆解一組電池,并不能準確知道里面有多少能回收使用的(筆者曾拆過一些動力電池組,越是知名的廠家,Pack為了追求能量密度,設計的相當緊湊,很多電池在拆解的過程中很容易發生機械損壞),是不是有廉價且準確的廢舊工業化電池評測技術,來保證能快速分出可回收二次使用的電池,如何將不同規格的電池二次成組封裝,設計、加工和組裝的費用等加起來的總成本究竟會是多少?具體數字目前還無從得知,但是不會太便宜。
第五,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通過淘汰到儲能市場來解決電池的后處理問題,本身就是一個不成立的命題,這么做可能只是增加電池的服役時間,降低電池的成本(是否真能降低還有帶商榷)。但是電池二次退役后,仍然面臨著如何處理的問題。也不乏有個別不法之徒,通過動力電池向儲能電池的轉換,跳出動力電池監管的視線,造成新的環境問題。
雖然大量的專家學者和研究人員,通過實驗證明廢舊動力電池可以應用于儲能市場,但是在工程上未必匹配,在價格上未必有優勢。如果定價太高,那么儲能開發商可能是抵觸的;如果定價太低,電池回收商可能是抵觸的;如果要增加額外的售后服務,那么電池生產商可能是抵觸的。當前全新的動力電池價格一降再降,雖不敢說已經觸底,但是起碼利潤空間已經很有限了,這樣的大形勢下,讓回收電池有絕對的價格優勢還是有難度的。個人的觀點認為,小批量示范性質的向儲能市場輸出回收的動力電池可能可行的,但是目前看很難成為解決的動力電池的主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