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百人會”低速電動車課題的召集人,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理事長付于武,在接受采訪強調:“建議將低速電動車納入摩托車的歸類從而解決路權問題;在準入上以低速電動車作為試驗田,采取產品準入從嚴,企業準入從寬的監管制度;通過發揮小型電動車的規模優勢,推動電池企業形成成本優勢,從而帶動中國電池企業和電池核心技術的發展。”
路權管理可與摩托車一致
記者:今天您關于低速電動的演講已經非常成體系,下一步低速電動車放開的核心問題是什么?
付于武:核心是路權,也就是低速電動車上路的問題,哪些路可以上,哪些不能上,我們傾向將低速電動車納入摩托車的歸類,比如北京禁止摩托車,低速電動車就不能上了,但是六環外可以上路。摩托車管理已經是很成熟的體系,小型電動車按照摩托車的劃分,就很好辦了。當然,如果新建一個類別,也得設定路權問題,政策可以保持彈性,總之不是中央一刀切,給一套規范就可以了,需要因地制宜。
記者:關于低速電動車,百人會的核心觀點和建議是什么?
付于武:第一就是小型電動車是市場拉動型的,不是政府推動型的,它具有旺盛的市場生命力。第二歐美日也是先有市場,后面才有管理體系調整來適應市場。日本原來沒有超小型的汽車,是學習中國的,這是適應市場,而不是遏制市場的行為。中國有旺盛的市場需求,遏制市場的行為顯然是不對的。
記者:您今天特別強調了低端切入和規模優勢,能否展開談談?
付于武:第三就是低端切入,以前我個人是反對的。但是這次調研發現,中國有巨大低端電動車的市場,而且能夠形成巨大的市場規模優勢,與此同時,中國有1000家鋰離子電池廠,但真正品質高的鋰離子電池廠很少,大部分都不合格,我們可以把這個產能利用起來,如果適當補助、規模放大,成本也能滿足這個市場。通過發揮小型電動車的規模優勢,推動電池企業形成成本優勢,從而帶動中國電池企業和電池核心技術的發展。通過這次調研,我們發現這個理論是可行的,而且國外都是這么做的。
記者:關于低速電動車的準入管理,百人會的建議是什么?
付于武:產品準入從嚴,企業準入從寬,從事前管理向事中、事后監管過渡。當然這與我們之前對于整車企業的準入制度是不同的,但是為什么在汽車管理上不可以用它來做突破,做實驗區?汽車準入從寬也是一種趨勢,我到日本考察,日本沒有制定小型電動車的安全標準,當我提出中國會考慮制定這方面標準時,他們表示非常欣賞。試想,如果我們把產品認證、準入、事中事后監管做好,這也是企業改革的紅利。百人會最后一個建議就是,選擇部分基礎較好,積極性較高的地區開展導入低速電動車規范管理試點,建議首先試點地區放在山東。
監管部門并不反對
記者:百人會的建議何時能夠落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