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國新能源車的國家補貼金額將比去年進一步減少。根據2014年2月8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2015年的補貼金額相比2013年將降低10%。
由于包括北京在內的大部分新能源汽車推廣城市均采取國家與地方補貼力度為1:1的方式,因此地方補貼在今年也會隨著國家補貼下降。以北京地區為例:若消費者選擇一款純電續航里程(工況測算法)不低于250公里的新能源乘用車,在2014年可以獲得最高11.4萬元的國家及地方補貼;而到2015年,消費者能得到補貼則降至10.8萬元。雖然0.6萬元的差額相對于車輛售價占比并不算大,但換算下來也基本相當于一部普通家用轎車半年的燃油費;若換算成電費,則顯得更加不劃算。
需要注意的是,補貼范圍內的車型首要條件是需要進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而目前所有進口車型都無法享受上述政策優待。
購置稅減免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通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
■ 列入該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2.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