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指出,為保持政策連續性,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將在2016-2020年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政策。
2013年補貼政策是純電動乘用車行駛里程80-150公里以下補貼3.5萬元;150-250公里以下補貼5萬元;250公里以上補貼6萬元,插電式(50公里以上)補貼3.5萬元。此次補貼標準有所改動(考慮到2014年和2015年的退坡機制),純電行駛里程最低要求有所提高,100-150公里以下補貼3.2萬元,150-250公里以下補貼4.5萬元,250公里以上補貼5.5萬元,插電式(50公里以上)補貼3.2萬元。
征求意見稿指出:“為加快產業化進程,鼓勵優勢企業規模化生產降低成本,2016-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退坡,其中:2017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10%,2019年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再下降10%。“在2013年9月的相關通知中也有類似規定:“2014年和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準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分別下降10%和20%。“
2013年相關通知及多項鼓勵政策出臺以后,新能源汽車發展出現加快勢頭,銷量成倍增長,但是距離中央原定指標還有較大差距。
科技部電動汽車專家組組長王秉剛曾表示,2015年內推廣33.6萬輛的任務很可能完不成,所以新的補貼辦法是對新能源汽車重要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不同廠家在新能源汽車發展方面的表現也參差不齊,很多企業銷量不佳,新的補貼政策等于又給了他們一次機會,對所有的汽車企業來說都是機不可失,因為政府不可能長期實行補貼。企業必須利用好政府補貼政策,盡快形成規?;a,降低單車成本,跨過市場化的門檻。
近年來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支持力度不斷升級,除了財政補貼,還有免購置稅、消費稅等,但新能源汽車的市場規模與國際水平仍有很大差距,其主要原因并不是財政補貼力度低,而是充電設施嚴重匱乏。據報道,目前國內僅建成600座充換電站、2.6萬個充電樁,遠遠不能滿足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需求。
國務院《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要求:“落實充電設施建設責任。地方政府要把充電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因地制宜制定充電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在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建設運營給予必要補貼。電網企業要配合政府做好充電設施建設規劃。“同時還應該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充電設施,為了彌補私人部門動力不足問題,政府可以給予投入此類企業以貸款、稅收、電價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汽車制造企業也應該努力幫助消費者解決充電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