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家鉛蓄企業躋身準入門檻行業環保整改戰線仍長
隨著第二批符合《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的7家企業出爐,45家通過環保檢查的鉛蓄電池企業中已有13家躋身合規之列。這相對于目前國內近400家在產鉛蓄電池企業來說,實屬鳳毛麟角。顯然,鉛蓄電池企業合規整改之途仍前路漫漫。
8.上期所:關于調整廣東鉛期貨交割地區升貼水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鉛期貨交割相關制度,以適應我國鉛下游消費產業轉移的客觀情況,引導物流與消費需求相匹配,促進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及套期保值功能的發揮,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經研究,以在我所注冊的南方主要鉛冶煉企業所在地運往華南和華東地區的運費價差為依據,對廣東地區鉛期貨交割升貼水做如下調整:廣東地區指定交割倉庫交割的鉛貼水130元/噸,從Pb1502合約開始執行。
9.工信部:新建小型鉛鋅礦山規模不得低于單體礦10萬噸/年
北京10月10日消息,為加快鉛鋅行業結構調整,中國工業與信息化部此前發布鉛鋅行業規范條件2014征求意見稿稱,新建小型鉛鋅礦山規模不得低于單體礦10萬噸/年,采用浮選工藝的礦山企業其礦石處理能力應不小于礦山開采能力。
10.2015涉鉛產品關稅不變鉛蓄電池電極進口稅暫定5%
近日,財政部發布《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據了解,2015年涉鉛產品進出口關稅,與2014年一致,未有變化。據了解,涉鉛產品進口關稅方面,2015年鉛蓄電池電極(稅列號85079010,僅保留電極)最惠國稅率為10%,暫定稅率5%;2015年其他蓄電池(鉛蓄電池除外)用零件,最惠國稅率為8%,暫定關稅為5%。涉鉛產品出口關稅方面,2015年未鍛軋精煉鉛(稅列號78011000)暫定出口稅率10%,鉛廢碎料(稅列號78020000)暫定稅率10%,鉛礦砂及其精礦(稅列號26070000)最惠國出口稅率30%,其他主要含鉛的礦灰及殘渣(稅列號26202900)暫定出口稅率10%。
11.2015年鉛鋅礦出口稅率不變
近日,《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鉛鋅礦出口稅率維持不變。鉛礦砂及其精礦(稅則號:26070000)維持出口稅率30%不變,鋅礦砂及其精礦(氧化鋅含量大于80%的灰色飼料氧化鋅除外)(稅則號:26080000)維持出口稅率30%不變。其他主要含鉛的礦灰及殘渣(稅則號:26202900)暫定稅率10%,同2014年持平。2015年,鉛鋅礦砂及其精礦出口仍維持較高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