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了三項與光伏建設相關的文件,公布了30個國家首批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要求各地進一步督促協調有關各方做好光伏發電接網及并網運行工作,在明年5月底前形成全國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初稿。
三個具體文件分別是《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工作的通知》。
在《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中,國家能源局表示,在國家能源局已公布的第一批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外,增加嘉興光伏高新區等12個園區,共30個國家首批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通知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門要指導示范區政府制定支持光伏應用的配套政策措施。
在《做好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中,國家能源局要求,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期為2016~2020年,發展目標展望到2030年,要求在明年5月底前形成全國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初稿,明年8月底前形成規劃送審稿。
在《做好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工作》,國家能源局要求,電網企業要及時做好項目并網前的準備工作,簡化內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力爭使具備并網條件的項目在今年12月底前實現并網運行。
國家能源局密集發布三項有關光伏建設的文件,有望給光伏行業帶來極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