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車輛法”終結多頭管理
在天津論壇上,年勇也向媒體明確表示,中國汽車業將來的發展不能完全依靠政策,“汽車產業政策的修訂應堅持法制化的軌道。我們正在研究,使我們的法律能夠覆蓋汽車產業的全生命周期,全過程。”
這也意味著,建立對汽車產業的涵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產業鏈法規的研討,逐漸浮出水面。
記者了解到,類似于發達國家所常見的 《車輛法》正在相關部門研討和籌劃之中。實際上,車輛法在中國汽車行業并不陌生,也曾多次被提出,但由于各方利益難于協調、時機尚未成熟等原因無疾而終。
2009年,全國人大代表曾慶洪提案制定“車輛法”。他認為,我國汽車行業配套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我國汽車行業的發展起到了重大的指導和促進作用,但缺少一部專門的法律進行系統規范和調整。
長期以來,我國對汽車行業實行行政管理,在法制化管理方面,缺少行業基本法的指導,導致法律法規不健全、依法行政不規范、政府管理職能分散、“多頭管理”現象突出。
除了“多頭管理”成為政策推進制造人為障礙外,年勇還指出:“宏觀管理上也存在著管理環節多、層次多、重前置審批、輕事后監管。”
他表示,重前置審批是指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準入管理環節重復管理問題突出。我國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準入管理包括《車輛生產企業及產業公告》、3C認證、環保型式核準和營運車輛燃油消耗量管理等。
企業退出機制不完善,即輕事后監管。企業退出缺乏法律依據,退出后社會保有車輛的維修保養等消費者權益沒有法律保障。此外,生產一致性管理有待加強,由于缺少有效的監管和懲罰措施,監測數據造假、柴油車假國四等現象大量存在。
年勇指出,未來車輛法制化管理體系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行寬進嚴管,完善企業退出機制,加強生產一致性監管,嚴格查處取締非法報廢汽車回收拆卸企業等。
總之,在中國品牌亟需支持、行業發展尚需規范的行業背景下,盡快完成政策法規體系尤為重要。上述工信部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建立統一法規體系和管理體系,與現行政策并不矛盾,而在于協調。
中國汽車產業政策或將廢棄 "車輛法"或改變角色
[摘要]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司長年勇表示,目前,我國汽車產業的宏觀管理已經不能適應產業發展的新形勢,因此國家發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型“法制化”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