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美國商務部正式公布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第二次“雙反”調查反傾銷初裁決定。禍不單行,8月中,外媒傳出消息稱,歐盟也將對中國光伏產品提出“雙反”規避調查。
此前,以Solarworld為代表的歐盟光伏企業指責中國光伏企業在價格上“做手腳”,比如合同上簽訂的價格是0.53歐元/瓦,但私下交易以低于0.53歐元/瓦的價格進行。
江蘇某知情人士告訴記者,7月份,歐盟已經對中國幾大光伏組件生產商進行實地調查,并未發現確鑿的證據。
歐盟貿易委員會對此也已作出回應。針對EUProSun和SolarWorld向歐盟貿易委員會提交的對中國企業違反價格承諾的指控,歐盟貿易委員會的一名發言人22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無法使用該指控材料,委員會只有基于確鑿證據才能行動。”
但這并不意味著歐盟委員會已停止調查。上述知情人士稱,歐盟委員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目前,歐盟正在調查中國光伏企業通過日本、臺灣和馬來西亞等國(或地區)轉口以及第三國設廠的方式。”
該人士提醒說,一些小企業因為追求利潤可能存在一些違規的做法,“做一單是一單”。
對于歐盟關于中國光伏企業在第三國設廠的調查,有可能以達成價格承諾的時間為界限,在2013年12月6日之前設廠的企業不在調查范圍之內,而在該時間之后于第三國設廠的光伏企業將存在規避價格承諾的嫌疑。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對大多數光伏企業來說,在馬來西亞、土耳其等第三國建廠因為成本太高并不現實。以江蘇某上市公司為例,在國外設廠初期,因為對當地光伏配套產業鏈調研不足,導致其在設廠后的實際運作中感受到成本過高的壓力,比如電纜、玻璃都要從國內出口。
2013年12月6日,歐盟“雙反”調查以價格承諾的方式落地,期限2年,共121家中國光伏企業加入價格承諾名單。在價格承諾名單內的中國企業每年可向歐洲出口7GW的組件配額,配額內的產品將不征收“雙反”稅率,同時承諾產品價格不低于0.56歐元/瓦;對于未在價格承諾名單中的企業,出口的光伏電池與組件征收47.7%~64.9%不等的雙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