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近日成為關注焦點,15日,廣東省財政廳上線廣東“民聲熱線”節目時,有廣州市民反映:在廣州買新能源汽車,按規定應獲得地方政府補貼3.5萬元,但實際上只補貼了1萬元,還有2.5萬元去哪了?
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葉梅芬解釋:國家從2009年開始對新能源汽車給予政策扶持,當時廣東只有深圳是示范推廣城市,而市民所提疑問涉及的是新政策——國家2013年出臺、2013年至2015年間實施的新一輪扶持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根據新政策,廣東省財政廳和發改委在今年7月初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統一了購車補貼標準,規定廣東各市財政補助加上省財政補助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配套,補貼標準比以往大大提高。
對于廣州市民所稱購買新能源車后只得到1萬元補助的問題,廣州市財政局副局長梁少婷表示:根據中央跟地方1:1配套補助資金政策,若車主得到國家3.5萬元補貼,在廣州也應該得到3.5萬元補助,廣州市財政局和市發改委正在制訂這種補助辦法的方案,已經兩次征求部門意見,接下來還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再報市政府審定就可以按新標準發放。“這2.5萬元肯定會發放給車主的,跑不掉,肯定兌現。”梁少婷說。
在節目中,針對車主反映新能源車充電不方便的問題,葉梅芬介紹,國家和廣東省都預留了資金,研究出臺相應的對地方進行這方面建設的獎補政策,廣東計劃在幾個地方進行重點突破:第一是應用的規?;?,選擇廣州、深圳、珠三角城市群作為重點推動的區域,在這個基礎上兼顧粵東西北地區。第二是在公共領域,特別是公交、郵政、物流領域,要求在2015年有30%是新能源車。
葉梅芬還提到,在發改委與廣東省下發的文件中,對于充電樁的規劃和安排都有詳細的政策扶持,要求停車場、4S店等地方都要安裝,爭取在半小時車程范圍內就可以找到充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