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記者從南昌市相關部門了解到,該市日前核撥中央財政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補助資金1004萬元。
根據國務院關于“節能減排”及一系列產業振興戰略決策精神,南昌等13個城市2009年開始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
補助標準主要依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每輛可獲0.4萬元至60萬元不等的國家財政補貼。
據介紹,南昌市僅2012年就實施了109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取得了較好的示范效果。根據省財政廳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南昌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實際情況,南昌市相關部門核撥江西凱馬百路佳客車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中央財政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補助資金100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