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在我國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量中,個體渠道占50%~60%,而廢電池流向不規范的再生鉛企業是導致鉛污染的根源之一。
目前國內擁有專業回收廢鉛蓄電池資質的企業不超過5家。另一方面,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也不具備獨立建設分布廣泛的廢鉛蓄電池回收網絡的能力。
國家規定具有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才可以從事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和處置等經營活動,但由于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具有較高的申請門檻,眾多企業或個人難以達到要求。資質回收企業的回收價格缺乏競爭力,導致企業及鉛蓄電池消費者參與的動力不足,也導致現行模式成本難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