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發改委下發了2015年云南省各州市的太陽能發電專案建設推薦方案,提出為了確保按時完成2015年全省新增太陽能電站建設規模600MW指標,其2015年擬以1.4GW太陽能電站建設規模分配各州市控制性太陽能電站建設規模。
該方案還提出,2014年年底前各州、市未安排的年度規模指標將作廢。2015年控制性太陽能電站建設規模中的專案在投產之前,不得擅自變更投資主體和建設內容。未按照太陽能農(林、牧、漁)業建設的,取消該地區和該專案業主下一年度新增太陽能電站建設規模申報資格。
此外,云南省能源局將在2015年8月初檢查項目,并以太陽能電池板鋪設作為考核指標。7月31日前,凡太陽能板鋪設達到或超額完成分配規模的,可獲得全部分配規模指標,超額完成部門另行調增;凡建設規模超過50%分配規模的專案,2015年底按實際建設規模確定年度指標,但不得超過分配規模;凡建設規模低于50%的,調減規模指標至實際建設規模;未鋪設太陽能電池板的,一律取消分配的規模指標。
云南省能源局還將建立太陽能發電專案業主誠信檔案,實行太陽能發電業主黑名單制。獲得新增太陽能電站建設規模的專案業主,兩年內未完成項目建設的、倒賣專案的將被列入黑名單,五年內不得在云南省境內開發任何能源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