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次發布電池工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其中鋅錳電池出口量超過65%、二次電池出口量超過65%、太陽能電池出口量超過90%。
電池工業是重金屬消耗和排放的重點行業,近年來重金屬污染事件頻發,相當一部分起因是電池企業(尤其是鉛蓄電池企業)排污所致。此前,電池行業的污染物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但隨著時間推移,這些標準要求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和今后電池行業的環保發展需要。隨著《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頒布實施,會給電池行業帶來哪些影響?在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方面的作用是否會如預期一樣?本報記者對此專訪了賽迪顧問汽車產業研究中心總經理吳輝。
環保核查通過率較低
記者:目前,國內電池工業的環保情況如何,有哪些進步,還存在哪些問題?
吳輝:現在,環境保護部前兩批鉛酸電池環保核查通過的企業共有20家,通過率較低。實際情況也是如此,我國鉛酸電池企業眾多,大量中小企業對鉛酸電池環保設施的重視程度不夠,也沒有能力投資建設環保設施。
但是,由于近幾年鉛酸電池的污染問題被逐步認識而且國家出臺了很多措施,行業內大型企業都已經開始重視環保問題,在相關領域均有投資計劃??偟膩碇v,國內企業的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鉛酸電池企業還沒有真正實現“誰生產誰回收”的良性機制。
記者:近年來,由于重金屬污染等原因,很多地方加強了對鉛酸電池等行業的整治,這給電池行業帶來什么影響?
吳輝:各地開展的鉛酸電池整治,使得鉛酸電池企業大量關停,行業集中度提升,產業結構得到優化。同時,龍頭企業利用整治機會實施兼并重組和產能擴張,加快了產業整合的進程。行業整治也要求企業重視環保設備投資,增加了企業的成本投入。
另一方面,鉛酸電池產業整頓給鋰電池等新型電池帶來了較好的機會,加快了鋰電池在某些應用領域(如電動自行車、儲能等)對鉛酸電池的替代進程。
說淘汰為時尚早
記者:在您看來,鉛酸電池一定會被淘汰嗎?這一行業的未來發展前景怎樣?
吳輝:目前,規模化應用的二次電池主要包括鉛酸電池、鎳氫電池和鋰離子電池,燃料電池由于技術不成熟市場尚未開啟。各種電池均有優缺點,比如,鉛酸電池技術成熟、成本低,鋰電池壽命長、性能好,但成本較高且安全性問題尚未完全解決,鎳氫電池在混合動力汽車上具有一定的市場空間。
我們認為,鉛酸電池在可預見的時間內是不會被淘汰的,而且鉛酸電池行業本身也會不斷進行技術革新,如新的鉛碳電池等。在動力電池、汽車啟動電池、儲能等領域,鉛酸電池具備較強的競爭力。未來,鋰電池會在某些應用領域取代一部分鉛酸電池,但鉛酸電池行業的市場規模仍將保持平穩增長。
從行業企業來看,受到環保核查、血鉛事件、關停等因素影響,鉛酸電池企業已經大幅減少。未來,鉛酸電池企業數量還會大幅度減少。所以,我們預測未來鉛酸電池行業將出現較多的關停和兼并重組,大型企業將利用整合機會做大做強,提高整個行業的集中度。
大型企業在環保設施等方面的投入會加強,用循環經濟的理念來生產鉛酸電池,讓電池生產—電池消費—電池回收再利用形成一個閉環的循環經濟產業鏈。
新標準有助于產業整合重組
記者:新標準實施后,對電池行業的影響主要在哪些方面?新標準如何才能起到倒逼產業升級的作用?
吳輝:新標準對電池行業的總體影響是收緊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減少了電池行業的廢水排放量、COD排放限值、大氣和水中的鉛鎘等重金屬排放限值,將使得電池行業對環境的污染大幅度降低。但從另一方面來講,實施新標準必將加大鉛酸電池企業的環保設施投入,從而增加行業成本,可能導致鉛酸電池本身在與其他電池的市場競爭中的競爭力削弱。
對企業來講,新標準實施將導致中小企業因不能滿足標準而退出或者選擇被收購,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加快鉛酸電池產業整合的步伐。
要倒逼產業升級,標準的可操作性尤為重要。另外,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企業,相關部門應為企業出謀劃策,不是簡單關停,而是指導整改使其滿足標準要求。仍舊不能滿足標準要求的企業,應積極搭建各種公共服務平臺,為其實施并購重組提供保障??傊?,政府部門應為企業的轉型和整合做好通道工作。
【你說我說】鉛蓄電池回收難在哪?
我國是全球最大的鉛蓄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但廢鉛蓄電池回收體系卻極不健全。據估算,我國每年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數量超過260萬噸,但正規回收的比例不到30%。目前,我國還沒有由蓄電池生產商或再生鉛生產廠家建成的全國性和區域性的回收網絡,大量廢鉛蓄電池通過個體商販流入非法回收和處理環節,被隨意拆解處置,產生的環境問題日益嚴重。
中國電池工業協會:
在我國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量中,個體渠道占50%~60%,而廢電池流向不規范的再生鉛企業是導致鉛污染的根源之一。
國家規定具有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才可以從事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和處置等經營活動,但由于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具有較高的申請門檻,眾多企業或個人難以達到要求。
目前國內擁有專業回收廢鉛蓄電池資質的企業不超過5家。另一方面,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也不具備獨立建設分布廣泛的廢鉛蓄電池回收網絡的能力。
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楊小明:
盡管廢鉛蓄電池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49類危險廢品之一,對它的回收、貯存和處置都有嚴格的規定,但在實踐中,因缺乏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和監管,存在違法經營和無序競爭的現象。
大量非法主體存在于市場,資質回收主體缺乏價格競爭優勢。數據顯示,2009年再生鉛產量約123萬噸,再生鉛企業200~300家,企業平均規模僅為0.67~0.45萬噸/年。由于資質回收企業的回收價格缺乏競爭力,導致企業及鉛蓄電池消費者參與的動力不足,也導致現行模式成本難以降低。
山西吉天利公司副總經理萬雪捷:
吉天利公司廢電池回收處理投資大,再加上再生企業必須要繳納17%的增值稅,回收廢鉛蓄電池只有低于4000元/噸才會有利潤,否則就會賠錢,但一些小型冶煉廠以7000/噸的價格回收還有利潤。不規范的小型冶煉廠太多了,大投入和收入不成比例,我們面臨無米下鍋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