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有意向出臺征收電池產品消費稅政策的前提下,電池生產企業是如何看待的?猛獅科技董事長陳樂伍認為,消費稅的征收更應該在消費環節,而非生產環節。電池企業生產環節的利潤已經被壓低,如果再繼續征收其他費用,企業可能將無法正常經營;但如果在流通環節征收,可以同《準入條件》一起作為規范整個電池行業的一種手段。
他認為,在產品的銷售環節,通過征稅來規范經銷商進貨,從而保證銷售產品全部出自正規企業;而將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征收,恰恰是因為對電池行業的不了解。對于正規電池生產企業來說,所有企業都征收5%的消費稅,企業可以自行消化,不會影響鉛酸蓄電池產品的競爭力;但如果使正規企業和非法企業一同競爭,消費稅就會影響正規企業的合法生產,這對社會和環保的負面影響將是相當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