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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標準不一致給管理帶來困難
發布時間:2016-12-26 10:42:00

張茅-工商行政管理總局.png

圖為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右一)進行應詢回答


  12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聯組會議,結合審議人大常委會執法審查組關于檢查安全生產實施情況的報告、關于交通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問詢。其中,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公安部副部長李偉分別就郎勝委員關于低速電動車發展問題的問詢做了應詢回答。

  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回應了郎勝委員的問詢,介紹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低速電動車方面所做的工作。據悉,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參與了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修訂,對電動自行車進行依法監管,解決消費者的投訴問題,同時也開展了多次專項整治活動。

  張茅在回答問詢的時候,坦言管理當中存在的一個難點,即電動自行車在不同城市標準不一樣,有些城市禁止,有些城市鼓勵,這給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拔覀兊臉藴适畮啄陙頉]有做過修訂,顯然滯后于情況(低速電動車)的發展”,張茅在回答問詢時說。

  現在電動自行車的主要問題是車輛超標,車速快,質量低,十分危險,不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張茅表示,因為它是機動車,又沒有牌照,它在街上隨便走來走去,確實很危險。“我們下一步,在我們的領域,盡量少出問題,不出問題,嚴格依法辦事?!闭勂鸬退匐妱榆嚨某瑯藛栴},張茅還發出了這樣的感慨:“我自己作為騎自行車的一員,就經常感到非常害怕,后面聽不見聲音突然就過來了,所以我騎自行車經常要回頭看看到底有什么危險,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走很不安全?!?/p>

  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雖然只有兩字之差,外形相似,但速度和沖擊力卻有著天壤之別。張茅強調,《道路交通安全法》將電動自行車定義為非機動車,這個定義有問題,電動自行車和人工自行車是不一樣的。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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