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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緯鋰能:關于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2017-08-2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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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 300014 證券簡稱:億緯鋰能 公告編號: 2017-083
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
的影響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重大事項提示: 以下關于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億緯
鋰能”)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后其主要財務指標的假設
分析、描述均不構成公司的盈利預測,投資者不應僅依據該等分析、描述進行投資決策,
如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而造成任何損失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司提示投資
者,制定填補回報措施不等于對公司未來利潤做出保證。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議
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13]110 號)、中國證監會《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
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 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公司就本次發行
可轉債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體的填補回報措施,相關主體對公
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承諾,具體如下:
一、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一)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分析的假設前提
1、 本次公開發行方案于 2017 年 12 月底實施完畢,該完成時間僅為估計,最終以
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發行后的實際完成時間為準;
2、假設宏觀經濟環境、公司各相關產業的市場情況及公司經營情況沒有發生重大
不利變化;
3、本次公開發行的最終募集資金總額為 80,000 萬元,且不考慮相關發行費用。本
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實際到賬的募集資金規模將根據監管部門核準、發行認購情況以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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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發行費用等情況最終確定;
4、公司 2016 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 25,181.52 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 23,381.31 萬元。假設公司 2017 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
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與 2016 年歸屬于母公司股
東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一致, 2018 年歸屬于母
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 2017 年歸屬于
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增長 0%、
10%、 20%;前述利潤值不代表公司對未來盈利的預測,僅用于計算本次公開發行攤薄
即期回報對主要指標的影響,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
5、根據公司 2016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公司 2016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總股本 428,881,310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1.195027 元人民幣現金,合計
派發現金股利 5,125.23 萬元;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9.958566 股,
分紅前本公司總股本為 428,881,310 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 855,985,593 股。假設公司
2017 年度利潤分配總額與 2016 年度一致,且只采用現金分紅方式并于 2018 年 6 月實
施完畢;
6、假設本次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為 23.61 元/股( 2017 年 8 月 23 日前二十個交易日
交易均價與前一交易日交易均價較高者,該轉股價格僅為模擬測算價格,并不構成對實
際轉股價格的數值預測);
7、假設除本次發行外,公司不會實施其他會對公司總股本發生影響或潛在影響的
行為;
8、未考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賬后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等的其他影響;
9、假設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2017 年期初歸屬于母公司
所有者權益+2017 年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本期現金分紅金額;
假設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2018 年期初歸屬于母公司所有
者權益+2018 年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本期現金分紅金額+轉股增加的所有者權益;
10、不考慮募集資金未利用前產生的銀行利息以及可轉債利息費用的影響。
(二)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基于上述假設的前提下,本次公開發行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對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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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2016.12.31/
2016 年度
2017.12.31/
2017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6 月 30 日
全部未轉股
6 月 30 日
全部轉股
期末總股本(萬股) 42,710.43 85,598.56 85,598.56 88,986.95
假設 1: 2018 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
2017 年增長 0%
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
潤(萬元) 25,181.52 25,181.52 25,181.52 25,181.52
現金分紅(萬元) 3,203.20 5,125.23 5,125.23 5,125.23
期初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
權益(萬元) 170,879.31 194,427.85 214,484.13 214,484.13
期末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
權益(萬元) 194,427.85 214,484.13 234,540.42 314,540.4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
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萬
元)
23,381.31 23,381.31 23,381.31 23,381.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29 0.29 0.29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0.59 0.29 0.29 0.29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0.55 0.27 0.27 0.27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稀釋
每股收益(元/股) 0.55 0.27 0.27 0.27
每股凈資產(元) 4.55 2.51 2.74 3.53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13.88% 12.33% 11.22% 9.52%
假設 2: 2018 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
2017 年增長 10%
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
潤(萬元) 25,181.52 25,181.52 27,699.67 27,699.67
現金分紅(萬元) 3,203.20 5,125.23 5,125.23 5,125.23
期初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
權益(萬元) 170,879.31 194,427.85 214,484.13 214,484.13
期末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
權益(萬元) 194,427.85 214,484.13 237,058.57 317,058.57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
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萬
元)
23,381.31 23,381.31 25,719.44 25,719.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29 0.32 0.32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0.59 0.29 0.32 0.3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0.55 0.27 0.30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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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稀釋
每股收益(元/股) 0.55 0.27 0.30 0.29
每股凈資產(元) 4.55 2.51 2.77 3.56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13.88% 12.33% 12.27% 10.42%
假設 3: 2018 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
2017 年增長 20%
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
潤(萬元) 25,181.52 25,181.52 30,217.82 30,217.82
現金分紅(萬元) 3,203.20 5,125.23 5,125.23 5,125.23
期初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
權益(萬元) 170,879.31 194,427.85 214,484.13 214,484.13
期末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
權益(萬元) 194,427.85 214,484.13 239,576.72 319,576.7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
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萬
元)
23,381.31 23,381.31 28,057.58 28,057.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29 0.35 0.35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0.59 0.29 0.35 0.35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0.55 0.27 0.33 0.3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稀釋
每股收益(元/股) 0.55 0.27 0.33 0.32
每股凈資產(元) 4.55 2.51 2.80 3.59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13.88% 12.33% 13.31% 11.32%
注: 1、 上述測算未考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賬后,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影響。
2、在預測公司發行后凈資產時,未考慮除募集資金和凈利潤之外的其他因素對凈資產的影響。
3、上述計算每股收益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9 號―凈資產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的規定,分別計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
二、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
可轉換債券發行完成后、轉股前,公司需按照預先約定的票面利率對未轉股的可轉
債支付利息。由于可轉債票面利率一般較低,正常情況下公司對可轉債發行募集資金運
用帶來的盈利增長會超過可轉債需支付的債券利息,不會攤薄基本每股收益,極端情況
下若公司對可轉債發行募集資金運用帶來的盈利增長無法覆蓋可轉債需支付的債券利
息,則將使公司的稅后利潤面臨下降的風險,將攤薄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即期回報。
投資者持有的可轉債部分或全部轉股后,公司股本總額將相應增加,對公司原有股
東持股比例、公司凈資產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產生一定的攤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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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設有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在該條款被觸發時,公司可能申請向下修正轉股價格,
導致因本次可轉債轉股而新增的股本總額增加,從而擴大本次可轉債轉股對公司原普通
股股東的潛在攤薄作用。
三、本次公開發行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一) 順應鋰電池行業發展趨勢且符合國內政策
在節能環保的大背景下,作為綠色環保的新能源鋰電池產業成為電池產業的重要發
展方向,不斷增加的鋰離子電池需求體現出巨大的市場潛力。
目前全球眾多企業均加大資源投入,大力研發、生產鋰離子電池。本次募集資金將
主要用于“高性能鋰離子動力電池二期項目”,主要生產三元鋰離子動力電池,順應了
行業發展趨勢,且項目符合《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 2011 年度)》、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11 年本)》等產業發展政策的指導方向和要求。
( 二)符合公司業務發展戰略,利于提升核心競爭力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快速發展,國內外各大廠商均加大了對鋰電池行業的投資力度。
在新產品及新技術不斷出現的競爭環境下,如果公司技術研發和市場開拓不能快速響應,
公司業務發展將受到影響。受益于國家產業政策支持及基礎設施的逐步完善,新能源汽
車市場將迎來爆發式增長,為公司發展帶來了新的市場機遇。儲能市場,包括通信儲能
和電力儲能領域的市場規模也在進一步擴大,給公司帶來了新的業務增長機會。
本次募集資金將主要用于高性能鋰離子電池的研發與生產,旨在進一步提升公司鋰
離子電池的技術水平及生產工藝,擴大產品產能,拓展公司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和儲能領
域的市場份額。上述領域未來發展前景良好、應用空間廣闊,項目實施后有利于增強公
司未來可持續經營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 三) 符合安全環保的國際共識,帶動國內電池企業技術升級
近年來,綠色環保已成全球共識,各國對傳統電池的環保監管不斷升級,陸續出臺
了一系列針對電池及相關產品的技術和安全新規:如歐盟規定從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
在歐盟市場銷售和使用的無線電動工具的便攜式電池和蓄電池鎘含量不得超過 0.002%;
日本也將于 2018 年 1 月開始強化對含汞產品管控,除汞含量小于 1%的鋅氧化銀紐扣電
池和汞含量小于 2%的鋅空氣紐扣電池外,其他含汞電池產品都將被限制生產和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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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述政策影響,我國部分出口鋰電池產品先后出現因安全因素被沒收、召回、退
運等難題,作為全球最大的電池生產國和輸出國,電池出口受阻將對我國電池行業產生
不良影響,電池企業技術升級刻不容緩。本項目產品方型鋰離子電池和圓柱型鋰離子電
池均通過了 UL 安全認證及 UN 運輸安全認證,安全性好;同時,方型、圓柱型鋰離子不
含重金屬(如鉛、鎘或汞等)等污染物質,有機電解液容易自然降解,不會對環境造成
污染。因此,本次項目的實施既能對鋰電池行業發展和環境保護產生深遠影響,又有利
于打破國外少數企業在高端鋰電池領域的工藝技術壟斷,帶動電池出口,形成具有自主
核心的工藝技術和知識產權,促進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的技術升級。
( 四) 提高自動化工藝水平,縮小國內外技術水平差距
與國際一流公司相比,國內的方型和圓柱型鋰離子電池生產主要以工裝夾具控制、
手工操作和機械化相結合為主,該生產方式對人的依賴性較強,生產過程中檢測帶來的
篩選工程量大,半成品浪費較多,整體生產效率較低,盡管部分產品和部分工序能實現
自動化生產,但整體自動化程度有待提高。此外,人工操作為主的生產工藝,所生產產
品的穩定性和一致性較難把握,難以獲得主流客戶的訂單。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主要用于高性能鋰離子動力電池二期項目建設,其中涉及開發
和引進關鍵制造設備和測試裝備,這將有利于提升公司的鋰離子電池制造水平,縮小與
國際先進技術水平的差距。
四、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系及公司從事募投項目在人員、技
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情況
(一)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系
“高性能鋰離子動力電池二期項目”的主要產品為方型和圓柱型鋰離子電池,主要
應用于新能源汽車、電動運載工具等領域。
隨著國家以改革為動力,以實現節能減排為措施,以加強城市管理為重點,以建設
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諧型城市為目標,國內市場對鋰離子電池產品的需求
更大。方型和圓柱型鋰離子電池市場正處在一個快速成長的階段,市場需求量將逐年上
升,市場競爭將越來越激烈。
基于市場需求及公司發展戰略的考慮,公司提出在穩固原先市場的前提下,進行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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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升級換代,降低各項成本,提升產品質量與競爭優勢,加強產品研發,全面實施公司
未來五年發展戰略。在加強新產品研究力度、改良工藝技術、進行生產線全面自動化升
級改造,擴展生產場所的同時,實施方型和圓柱型鋰離子電池的產能擴張,以迎合市場
需求快速增加的需要。
在這樣的背景和基礎之下,公司本著強者更強的理念,籌集資金增加工藝機械化和
自動化設備、提高產能、進一步擴大規模,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同時為我國數碼
產品、電動運載工具及新能源汽車產品等領域提供高性能的電源保障,具有明顯的經濟
和社會效益。
(二)公司從事募投項目在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情況
1、 人員儲備情況
高素質人才隊伍是公司的核心生產力,是公司擴大業務規模、提升盈利能力的關鍵
因素。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研發人員約 650 人,其中博士 10 人,涵蓋材
料、電化學、電子電路等領域,對鋰電池行業有著豐富的經驗和深刻的理解。同時,公
司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方式,重視員工的職業發展,通過集中學習、外派交流等多種方
式,加速骨干人才成長并發揮其作用。
2、技術儲備情況
公司堅持技術創新,主導制定了 3 項國家軍用標準,起草和參與制定了 10 多項國
家、行業及地方標準,曾 3 次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行業影響力逐步提升。 2016 年,公
司引進多名核心技術人員,全面提升了公司鋰電池技術水平。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的專利數量共計 380 余項。
3、市場儲備情況
公司在堅持技術創新的基礎上,不斷追求先進生產方式,擴大產品生產規模。目前
鋰亞電池生產規模全球領先,鋰錳電池生產規模國內領先,鋰離子電池生產規模進入行
業前列。
同時,公司聚焦產業鏈建設,加強與上下游合作伙伴溝通,共同研究產業協同發展,
與多家客戶和供應商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
五、公司應對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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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有效使用,促進公司業務健康、良好的發展,充分保護
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權益,增強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公司的業務規模、
經營效益,降低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公司將采取如下措施:
(一) 與公司業務經營面臨風險相關的改進措施
1、 與原材料價格波動相關的改進措施
2016 年,鋰電池上游原材料(如鋰、鈷等)價格持續上漲,使得產品成本受到一定
負面影響,公司采取的主要應對措施如下:
( 1)通過生產工藝改進,降低產品材料成本;
( 2)通過提升生產效率和產能,攤薄固定成本;
( 3)通過加強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合作,減少原材料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實現
產業鏈共贏。
2、與應收賬款增加相關的改進措施
2016 年末,公司的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為 8.75 億元,較年初增加 4.62 億元,增長
111.60%,主要原因是公司營收規模擴大,尤其在動力電池業務實現了規?;N售,受
下游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影響,動力電池的銷售回款速度較慢,因此形成了金額較大
的應收賬款,公司采取的主要應對措施如下:
( 1)加強應收賬款的回收,采取必要的催收程序;
( 2)由于消費類鋰電池業務的回款情況較好,繼續加強該業務的回款管理;
( 3)制定合理的賒銷制度,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定期評價客戶信用狀況;
( 4)定期進行應收賬款的分析,將客戶的欠款、還款等重要信息及時向相關部門
通報。
(二)提高公司日常運營效率,降低公司運營成本,提升公司經營業績的具體措施
1、 加強對募集資金監管,保證募集資金合理合法使用
為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確保募集資金專項用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已
經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公
司對募集資金采用專戶專儲、??顚S玫闹贫?,以便于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對其
使用情況加以監督。公司制定的募集資金管理辦法針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申請、分級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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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決策程序、風險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均做出明確規定。公司將定期檢查募集
資金使用情況,保證募集資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2、優化業務流程,提升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公司將持續優化業務流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對各個業務環節進行標準化管理。
在日常經營管理中,加強對采購、生產、銷售、研發等各個環節流程和制度實施情況的
監控,進一步增強企業執行力,并同步推進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資產運營效率,降
低公司營運成本,進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繼續加強市場推廣,擴大市場占有率
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大前提下,公司將繼續實施品牌帶動戰略,大力拓展市場,鞏固
和提高國內市場占有率。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在盡快投入募投項目運作的同時,
公司將努力尋求新的市場機會,不斷完善現有業務產品體系,提高市場占有率,提升現
有收入水平,進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以更好地回報股東。
4、加快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
公司將嚴格按照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募集資金用途,本次可轉債發行募集
資金不超過 8.00 億元,在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公司高性能鋰離子動力電池二期項目
建設和償還銀行貸款。募集資金運用將提升公司生產能力、擴大公司營業收入,從而進
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抓緊進行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工作,積極調配資
源,統籌合理安排項目的投資建設進度,力爭縮短項目建設期,實現本次募投項目的早
日投產并實現預期效益,避免即期回報被攤薄,或使公司被攤薄的即期回報盡快得到填
補。
5、嚴格執行現金分紅,保障投資者利益
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學、持續、穩定、透明的分紅政策和監督機制,積極有效地回
報投資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
的通知》(證監發[2012]37 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 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
( [2013]43 號)等規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關利潤分配的相關條款,
明確了公司利潤分配尤其是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條件
等,完善了公司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序和機制,以及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原則,強化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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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
同時,為進一步細化有關利潤分配決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條款,增強現金分紅的透明
度,公司已制定了《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 2017 年-2019 年)》,在綜合考慮公司盈利
能力、發展戰略規劃、股東回報、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的基礎上,通過
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周期和相關決策機制及具體的股東回報規定,從而保證利潤分配的
連續性和穩定性。
本次可轉債發行后,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嚴格執行落實現金分紅的相關制度
和股東回報規劃,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六、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的承諾
為確保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作如下
承諾:
“ 1、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損害公司利益。
2、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所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
情況相掛鉤。
5、若公司未來實施新的股權激勵計劃,承諾擬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的行權條件將
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6、本承諾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
會作出關于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
會該等規定時,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若違反上述承諾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的承諾
為確保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控股股東作出如下承諾:
“本公司不越權干預上市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為確保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實際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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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越權干預上市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8 月 23 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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