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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關于設立募集資金專戶并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2017-08-29 08:00:00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 :300097          證券簡稱:智云股份          公告編號:2017-083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設立募集資金專戶并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561號)核準,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19,599,834股,發行價格為24.49 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 479,999,934.66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11,813,691.51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468,186,243.15元。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2017年8月4日出具了會驗字[2017]4716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專戶設立及三方監管協議簽署情況

    為規范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經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設立了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專戶”),并會同保薦機構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風證券”)分別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萬達廣場支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合稱“開戶銀行”)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嚴格進行募集資金管理。

    截至2017年8月28日,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的開戶和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賬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賬戶余額         資金用途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  招商銀行股份有                                     3C智能制造裝備產

備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大連萬達   411904160010402    160,000,000       能建設項目

                      廣場支行

東莞智云投資發展  平安銀行股份有   15000089795179    130,000,000    南方智能制造研發

    有限公司      限公司大連分行                                       中心建設項目

                   中國農業銀行股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  份有限公司大連  34167001040071729  178,186,243.15  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備股份有限公司   經濟技術開發區

                        分行

       以上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必須用于指定項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1、公司已在開戶銀行開設專戶,相關專戶僅用于相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不影響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資金,金額和期限由公司根據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而定,但公司須在作出上述存放后五個工作日內及  時通知天風證券。各種具體存放方式下的明細,由公司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天風證券報送。公司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后的本息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存單方式續存,并通知天風證券。公司存單不得質押。

       2、公司與開戶銀行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3、天風證券作為公司的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天風證券應當依據《深圳證  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以及公司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并有權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公司和開戶銀行應當配合天風證券的調查與查詢。天風證券每季度對公司現場調查時應同時檢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4、公司授權天風證券指定的保薦代表人曹再華、陳默及其他工作人員可以隨時到開戶銀行查詢、復印公司專戶的資料;開戶銀行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開戶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天風證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開戶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5、開戶銀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對賬單,并抄送給天風證

券。開戶銀行應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6、公司一次或十二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人民幣1000萬

元(按照孰低原則在1000萬元或募集資金凈額的10%之間確定)的,開戶銀行

應當及時以傳真及郵件方式通知天風證券,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7、天風證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天風證券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同時按協議第十一條的要求向公司、開戶銀行書面通知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8、開戶銀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天風證券出具對賬單或向天風證券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天風證券調查專戶情形的,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9、本協議自公司、開戶銀行、天風證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且天風證券督導期結束后失效。

    10、本協議一式玖份,公司、開戶銀行、天風證券三方各持貳份,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大連監管局各報備一份,其余留公司備用。

    特此公告。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8月28日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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