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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0:*ST上普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2019-04-30 01:38:37
上海普天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上海普天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2018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一.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除獨立董事李建平、何和平、謝仲華外,其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獨立董事李建平、何和平的理由均為因囿無法辨識公司現行內控環境是否能有效執行既定內控制度并有效、及時防范、發現、糾正所有可能存在的重大內控缺陷而不發表意見。謝仲華的理由為因受局限無法辨識公司現行內控環境是否能有效執行既定內控制度并有效、及時防范、發現、糾正所有可能存在的重大內控缺陷而不發表意見。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1. 公司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有效□無效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3. 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上海普天2018年4月27日對外公告公司2017年度報告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2018年5月9日上海普天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滬調查通字2018-2-001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進行立案調查。2019年2月27日,上海普天及相 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19】31號)。因上海普天涉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上海普天管理層已識別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在2018年5月完成相關整改工作。 4.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適用√不適用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5. 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是否與公司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結論一致 √是□否 6.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與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 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 1.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包括:上海普天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天郵通進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普天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天郵通商用機器有限公司、上海郵通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天中科能源技術有限公司、上海郵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山崎電路板有限公司; 2. 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占比: 指標 占比(%)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之比 100.00%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之比 100.00% 3.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 組織構架、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社會責任、企業文化、資金活動、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工程項目、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等。 4. 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 退市風險、法律風險、存貨風險、財務風險、應收賬款風險、合同管理風險、固定資產風險等。5. 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遺漏 □是√否 □是√否 7. 其他說明事項 無 (二). 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及企業相關規定,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1. 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是否與以前年度存在調整 □是√否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營業收入 錯報金額≥營業收入的1% 營業收入的0.5%≤錯報金 錯報金額 <營業收入的 額<營業收入的1% 0.5% 說明: 無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缺陷性質 定性標準 重大缺陷 導致注冊會計師對公司出具無法表示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導致公司更改對外提 供的財務報表。 重要缺陷 導致注冊會計師對公司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一般缺陷 導致注冊會計師對公司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說明: 3.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凈資產 錯報金額≥凈資產的0.5% 凈資產的0.3%≤錯報金額 錯報金額<凈資產的0.3% <凈資產的0.5%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導致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的情形。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因違法、嚴重違規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3)重要業務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統性失效。內部控制評價的結果特別是重大 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公司的重大投資、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支出未進行集體 決策和進行規范的審核審批程序; (5)審計委員會或者外部審計師發現財務報表存在重要錯報; (6)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 (7)中高級管理人員和骨干員工流失嚴重; 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和經濟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 能導致企業偏離控制目標的情形。 (1)管理層的舞弊行為,內控體系雖進行了事前控制約束,但控制措施不完備, 或內控體系能夠及時發現但不能及時制止; (2)因輕微違規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3)個別重要業務制度控制不完善或制度系統存在設計不合理; (4)公司核心管理文件、制度、表單內容不完整; (5)公司的重大投資、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支出雖進行集體 決策但未進行規范的審核審批程序; (6)審計委員會或者外部審計師發現財務報表存在重要錯報; (7)中高級管理人員和骨干員工流失率顯著增加; (8)公司核心關鍵崗位流失嚴重;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1.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1.3.一般缺陷 1.4.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 缺陷 1.5.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 2.1.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據上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數量1個。 截至報 非財務報告內 業務 缺陷整改情況 改計 告基準 告發出 部控制重大缺 缺陷描述 領域 劃 日是否 陷 完成整 改 上海普天2018 2018年5月9日上海普天收到中 其他 1、上海普天管理層已識 是 年4月27日對 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 別出該重大缺陷,并在 外公告公司 稱“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2018年5月完成整改, 2017年度報告 (編號:滬調查通字2018-2-001 規避了相關風險。 無法在法定期 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 2、上海普天對已識別出 限內披露定期 違規進行立案調查。2019年2月 的內控環境缺陷實施了 報告。 27日,上海普天及相關當事人收 制度修改;其中,按上 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 交所相應的指引,對《信 知書》(處罰字【2019】31號)。 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 因上海普天涉嫌違反了《上市公 進行了修訂,已通過董 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證 事會審議。 監會擬決定對公司及相關當事 3、上海普天設立了內部 人違法行為的事實給予相應的 規范,細化流程,明確 行政處罰。 責任;建立健全了集體 決議、辦公會會議、董 事會會議制度規范與要 求,強化了集體決策效 力,2018年度的內控整 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 效。 2.2.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2.3.一般缺陷 2.4.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發現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 大缺陷 要缺陷 四.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上一年度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情況 □適用√不適用 2. 本年度內部控制運行情況及下一年度改進方向 √適用□不適用 上海普天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在下一年度堅定不移落實“兩個責任”;進一步夯實內控管理,強化制度執行的監察和內部測試,促進內部控制體系有效運行;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繼續推進兩金壓降和逾期應收款催收工作;強化預算管理,大力壓降成本。 其他重大事項說明 董事長(已經董事會授權):徐千 上海普天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 iv> [點擊查看PDF原文]
稿件來源: 電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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